—— Cardozo
黄茂荣其人
黄茂荣何许人也?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提及这样一个插曲:在2007年厦大的夏季学期(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第三学期),法学院力邀台湾地区著名民法学者林诚二先生来我院讲学,结果,教室里人满为患。课后,母校的一位学长在跟我交流的时候,针对上述一幕充满同情地说:“去年,台湾著名学者黄茂荣教授来厦大法学院做讲座,来听讲座的学生却门可罗雀,来听讲座的学生的人数跟林诚二先生的相比简直是不成比例,但是,黄茂荣先生在台湾地区民法学界的学术地位却是仅次于王泽鉴先生呀!”当时,听了学长的感叹,我在为厦大法学院学生(尤其是法学研究生)的整体学术素养不足失落的同时,心里,一边嘀咕着“黄茂荣是谁?他有如此学术地位,我竟不知!”一边为自己的学术视野是如此的狭窄而揪心。
上述的“遭遇”,其实还不够动因促使我去了解黄茂荣先生,不过它却让当下的我对黄茂荣先生产生了久仰之情。可以说,上述“久仰之情”加上下述诸动因,使我和黄茂荣先生最终得以“直接”接触:
从“运气”成为厦大法学院研究生到如今,我获得了这样一个体悟:如果你要选修或旁听一门法学专业课程,你必须要阅读一本与该课程相关的当代中外学术著作(专著或教科书),不然,你就是在浪费宝贵的研究生学习时间。基于这一认识,我就决定在选修周赟博士所主讲的《法律解释学》课程时必须要阅读一本跟课程相关的著作,此为动因一。
其二、在作出上述决断后,我在诸多相关著作中该选择哪一本呢?这,又取决于可能性条件和现实性条件。本来我是想阅读陈金钊先生的《法律解释的哲理》(周老师力荐),次而为陈先生参与撰写的《法律解释学》(中政2006年版),继而又想选择拉伦茨(Larenz)的《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可都——不是图书馆中的馆藏被借出,就是当当网上“暂时缺货”。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一同学在上周师的《法律解释学》时老是拿着黄茂荣先生的大部头著作——《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经回想,我突然发现,从他借这本书到当下(我撰写此文时),其间估计竟有两个来月。该同学对此著是如此“不离不弃”,让我想起了前述插曲及他作此选择的背后原因,这构成了我作出下面决定的第三个动因。
让我有些“窃喜”并惊奇的是,黄先生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第五版已在大陆付梓,并在当当网上显示有货,但上述同学却拿着“破旧得补了又补”第三版。此为我选择黄茂荣先生著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第五版)的第四个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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