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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的历程 伟大的业绩——纪念劳动教养工作创立40周年

  劳动教养工作对于挽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失足者、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特殊的意义。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劳动教养对象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劳动教养工作创建初期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历史反革命、社会渣滓变为绝大多数是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的违法犯罪失足青少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打击犯罪、惩办罪犯、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失足青少年,研究制订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工作方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统一领导、协同作战,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消除违法犯罪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劳动教养工作切实地承担起应负的收容管理和教育改造的重担。劳动教养工作的具体任务是通过行政的强制手段将社会上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濒临违法犯罪边缘的失足青少年收容管理起来,阻止他们不再继续违法犯罪;同时,还要进行强制性的教育改造,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清除他们头脑中的违法犯罪思想、转变他们的世界观,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根本目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中,劳动教养工作对于挽救违法犯罪的失足青少年具有其他任何手段难以替代的职能和作用。
  二、坚持劳动教养的工作方针.按照劳教性质办劳教
  劳动教养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遵循党的方针、政策,成功地教育改造了一批有各类罪错的劳教人员,场所秩序一年好于一年,教育改造工作逐年得到加强,所容所貌明显改观,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劳教企业的生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国际、国内政治声誉良好。40年的工作实践,使劳动教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一笔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认真地研究与思考。
  (一)、坚持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是在认真总结过去不同时期劳动教养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产生的,是以往劳动教养工作方针的继续和发展,是40年劳动教养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概括总结,完全符合党的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以及对劳动教养工作的要求和发展方向。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是劳动教养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点内容,体现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以教为主、以刑为辅的重要法律思想,劳教场所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的带有强制性的教育影响活动,可以把劳教人员改变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感化则是劳动教养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政策体现,是一种有目的的教育活动。感化的作用在于通过启发诱导、寓理于情、寓教于行,在于劳教工作干警的模范行为、善意的劝导、有教育意义的现实事物对劳教人员产生影响、感染与启迪。方针还规定,劳动教养工作的着眼点与根本目的归根结蒂要落实在“挽救”。对那些处于违法犯罪边缘、难以自拔、有现实危险的青少年,只要有救助的希望,只能拉、不能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把他们救助出来。由此而论,这个方针,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劳教人员的关心、爱护之情。坚持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是做好劳动教养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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