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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

  波利比乌斯把罗马的制度与雅典的制度、斯巴达的制度、北非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比较之后发现,罗马的制度是最优秀的。为什么优秀?共和。什么叫共和?共和就是混合政体。波利比乌斯说,任何一个政体,如果是单一因素的——君主制也好,贵族制也好,民主制也好,都不会稳定,这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一样的。单一因素的政体为什么不会稳定呢?如果君主能够一心为公的话,君主制也是很好的,但是君主往往不能一心为公,他会堕落为僭主、暴君;几个大贵族联合起来进行统治也是挺好的,但是贵族往往堕落为寡头;民主如果做得好也是很好的,但是民主往往导致多数暴政或无政府状态。所有单一因素的政治制度体都可能堕落。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制度的精彩之处就在于,罗马的制度把各种因素混合在了一起。
  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三个最核心的因素:第一,它有两个执政官,相当于君主的统治;第二,它有元老院,相当于贵族的统治;第三,它有平民大会和保民官,代表人民。罗马共和国在决策的过程中,三者各有各的地位。第一,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执政官的重要性。我在分析这个问题时,想到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韦伯在研究政治运作的时候注意到,任何一个大的政治实体,如果要正常运作,一定需要一个卡里斯马式的领导,需要一个能够做出决定的领导,这些决定有时候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政治学有一个词,叫dirty hand(脏手)。在关键时刻,总得有人拿刀去杀人,去干那些最不讨人喜欢的事情,总得有人做出牺牲来。这在罗马就体现为执政官。第二,罗马有一个元老院,这是一个典型的贵族院。我们在研究罗马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些非常可爱的名字,例如西塞罗、加图等等。贵族有着比较永恒的利益,而且贵族代表了智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什么样的政治统治比较好?柏拉图说,什么样的鞋匠比较好?好的鞋匠就是懂得修鞋的,任何一个好的工匠都是懂得他的工艺的。那么,最优秀的政治家,就一定是那些最懂得怎么治理国家的人,而懂得治理国家的人是不可能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在罗马共和国中,元老院就代表者统治的美德和智慧。在元老院旁边,还有所有罗马公民都可以参加的平民大会,体现了大众的意志。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这种三个因素混合的政体,比希腊任何一个政体都优秀。在希腊,斯巴达是最优秀的。斯巴达的优秀体现在它的稳定之中,它延续了大约八百年;斯巴达的统治也体现了美德、智慧。波利比乌斯说,斯巴达的问题就在于,斯巴达没有比较强烈的民主成分,因而大众的活力、大众的主动性、大众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没有能够充分调动起来。作为一个民主制的国家,雅典只在少数时候是成功的:一个是初创的时候,在梭伦的领导下;另一个是后来的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只是在民主制度非常偶然地产生了一个高尚的领导的少数时期才是成功的,而在其他大部分时期,雅典都是不成功的。波利比乌斯又将罗马和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他的结论是,迦太基过分商业化,人们没有美德。
  所以,波利比乌斯的基本结论就是,罗马的共和国是非常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就是:罗马有着非常精良的制度,罗马人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和美德。罗马曾经有一条法律,谁在战场上被俘之后叛变了罗马,他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家人也会受到连累。但是,在罗马共和国的几百年历史上,这条法律从来没有运用过。因为罗马有民主的成分,所以人们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所有的罗马人,都把罗马这个城邦当成他自己的家一样。《罗马帝国的兴起》专门描述,打仗之后,罗马人都要为战死的人举行非常隆重的葬礼;在葬礼上,就会有人致一个悼词,讲述死者一生的贡献、成绩。在致悼词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受到一种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由于民主的因素,罗马这个城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共同体的感觉和爱国的意识;而由于贵族的因素,罗马的统治导致稳定、智慧和美德;而由于君主的因素,罗马人又能够在关键时刻,在国家遇到危机或机遇的时候,迅速地做出决定。
  罗马为什么会灭亡?后人有过许多研究;但是,相当多的人都把罗马衰亡的原因归结为共和制的衰落和帝制的兴起,打破了原来的混合政体的平衡。我们在讲罗马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就是罗马扩张最厉害的时候,打仗最勇敢的时候,是在共和国时期;罗马在恺撒的时候到了顶点,恺撒之后开始向帝制转变;到帝制时期,罗马对外扩张的能力就远远低落了。罗马帝国后来就在蛮族的入侵下解体了,欧洲历史转到了中世纪时期。
  实际上,欧洲从中世纪转向现代的时候,很多政治实体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在意大利,曾经发生过令后人景仰的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产生了一些小的共和国,例如威尼斯、佛罗伦萨。但是,这些共和国和我今天讲的共和国相比,是不大一样的——起码是不大成功的。欧洲真正成功的政体,是在11、12世纪在欧洲的边缘蹦出来的英国。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为什么要认真研究?这是因为,我们今天生活在英国人的阴影之下。英国不过是欧洲的化外之地,英伦三岛,说起来非常小的一个地方。从英国西边开车到东边,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如果不算苏格兰的话,从英国的最南端开车到最北端,快的话也不过三四个小时。但是,英国1215年制定了《大宪章》,开始建立起宪政制度;然后,从16、17、18到19世纪,实现了现代的民主制、代议制、现代的宪政、现代的城市化、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后果,英国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大帝国。英语到今天,还是我们大部分人选择的第一外语。为什么我们选择它作为第一外语?不是因为我们爱英语,而是因为全世界人都讲英语。为什么都讲英语?因为英国人和英国人的后代,在这个世界上,占据、统治着很多地方。我在和学生在讨论西方的时候跟他们讲,要理解世界近代史,必须认真读英国史,不读英国史,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新加坡,为什么会有马来西亚,为什么会蹦出个比利时,为什么那就是荷兰。我们今天的世界地图,除去少数几片地方以外——好比说我们中国——相当大的部分,都是英国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的。而且英国实际上创造了西方近代的文明——资本主义文明,近代的经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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