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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作证?——当代拍案惊奇录兼谈举证问题

  7月10日上午,镇行政执法分局按上级指示由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发现砖墙建在黄一家经村委核定“开线”的范围内,二审判决也认定该砖墙建在黄一家房屋的范围内,执法分局根据现场取证情况,认定该砖墙属违章搭建的附着物,又由于黄一家无证据证实是他人所建,且无人敢指证是谁所建,逐向事主黄甘兰发出限期拆除的通知。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黄甘兰一家真是哭笑不得。
  经解释,黄一家才明白这实属无奈之举,依照法律程序只能这样处理,于是同意拆除砖墙,但请求分局协助拆除。
  闹剧愈演愈烈,判决遭受歪曲
  7月10日,镇行政执法分局开展拆除行动,先是有七八个人冲出来大呼小叫,喊打喊杀,接着又有人纠集二十多人以暴力相威胁抗法,几次冲击执法警戒线和执法人员用身体筑成的两道“人墙”,还有人将二审判决书复印扩大贴在执法现场,口口声声说二审法院已经驳回黄一家的诉讼请求,执法局无权拆除砖墙,大声指责执法分局“竟敢连法院的判决都不理了”。这伙人自以为二审判决书就是握在他们手中的尚方宝剑。真是无知狂妄到如此地步!!
  区行政执法局马上快速调动几十名执法人员到现场增援,当晚9时许,砖墙终于被拆除。
  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随后又发生了更令人惊诧的事。
  11日傍晚,又有一伙人运来沙石、水泥和钢筋,在砖墙原址上深挖地基,筑起了一道比原砖墙高出50公分,厚达35公分的混凝土砖墙。气焰之嚣张到了令人拍案而起的地步。
  镇领导接到消息后,马上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对策,并向覃家的代表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和态度,要求覃氏父子等人自行把砖墙拆除。不料覃氏父子等人竟仗着家族人多势众向镇政府叫板。
  星期六、日一过,镇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公安部门派出二十多个民警在现场警戒,10多个农民工利用几台专业施工机械,从14日下午至15日中午11时许,再度将砖墙拆除。一道小小的砖墙竟然耗了政府那么多人的那么多精力!!
  没了证据,谁来筑起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救济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已是法学界的共识,但法律不是万能的,这也是法学界的共识。本案就是这方面极生动又极典型的一个例子。
  由于举证不能,司法救济与黄一家失之交臂。举证不能的原因之一是无人敢作证,有人虽曾作证但又推翻了原来的证言,但砖墙却硬生生地耸立在黄一家门口。无人敢作证的原因当然是慑于某些人的淫威,但更深层的原因应是证人作证制度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知情人拒不作证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任何规定,另一方面对证人的保护措施也十分不力,缺乏制度保障。本案中苏某虽作过证言,但不愿到庭作证,在法院前往调查时又推翻原来的证言,这种情况十分普遍,由此可见我国证人制度之缺失。原因之二是在两次筑墙的当时,黄一家均没有人在场,失去了向110报警求助将筑墙人的身份查明及将违法筑墙的事实以证据形式固定下来的最佳时机,其他人或者是慑于某些人的淫威不敢报警,也可能是不明就里没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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