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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响劳教所安全的主要因素

  2、打架斗殴不减,所王所霸现象始终存在。打架斗殴也是破坏场所安全、违反管理制度的主要违纪类型,打架斗殴与所王所霸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主要类型有:(1)称霸型。有些劳教人员过去是街头上的“活闹鬼”或乡村“土霸王”,仗恃身体强壮,力大为王,经常恐吓、威胁、敲诈他人,迫使对方屈服;如遇反抗,便大打出手,凶残地伤害他人身体。(2)报复型。一些劳教人员心胸狭窄、固执己见、吃不得一点亏,发生纠纷或者遇到挫折、失败以后,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化干戈为玉帛,而是无故猜疑他人,殴打那些与他曾经有过矛盾的人。报复型打架斗殴,往往带有突发性、隐蔽性的特点,危险性比较大。(3)发泄型。一些文化低、个性上有缺陷的所王所霸,行为残暴凶狠、粗鲁野蛮,视打人为乐趣,以“过闸子”为名时常殴打无辜,通过打人来发泄自己。(4)指使型。个别能说会道、被干警使用的“协管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和“说一不二”的地位,假借管理的需要,自己不出面,在背后策划指使劳教人员相互间殴斗,用心险恶,危险性大。
  3、采取隐蔽斗争的形式,对抗管教。不服管教、对抗干警、破坏场所安全,已由过去的公开对抗、无理取闹型,演变成争权利、讲策略,暗地里软抗、硬磨。这种对抗管教的形式影响坏、危害重,破坏性大。一种是争权利。这种人专讲权利,不讲义务;开口“权利”、闭口“权利”,发生违纪,受到批评,为了挽回面子,以思想不通为由指名道姓地要求与主管领导“对话”;安排加班任务,先谈“加分”条件;伙食上不如意,不经调查研究,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一种是找茬子,挑毛病。劳动任务布置下来,说是“重了、完不成”、“体罚人、不人道”;学习任务紧了,说是“强行灌输,接受不了”;伙食标准吃足了还嫌差,说是“囚粮被扣,钱被干部挪用了”。更险恶的一种是故意激化矛盾,引诱青年干警违反党的政策。他们在干警处理问题的时候,故意用言语或行为来激怒干警,甚至是撕毁法律文书、抢夺警戒具、暗中用拳脚击打干警,事后矢口否认,气焰嚣张。
  4、传递、买卖、吸食毒品。由于劳教场所硬件条件的限制和吸、贩毒劳教人员的身份不明确(如有的吸、贩毒劳教人员,决定劳动教养的罪错性质是因为其他违法犯罪类型),加之基层干警对毒品知识缺乏了解、基层缺乏对毒品的检测设备,管理上的漏洞还很大,给吸、贩毒劳教人员以可乘之机。一些原有吸(贩)毒史的劳教人员经过封闭式入所集训,毒瘾暂时被中断。一段时间以后,毒瘾再度复发,恋毒心理产生,又会通过种种渠道,迫不及待地寻找毒品。一些贩毒分子,为暴利所驱使,内外勾结,通过会见、邮寄、投掷、传带、夹带等多种形式获取毒品在劳教场所贩卖,接收现金、代用币,甚至赊账,让亲属在社会上代还。吸毒劳教人员以一个或数个持有毒品者为核心,一方面可以保证毒品的供应;另一方面又可以“二次转卖”、以贩养吸。在劳教场所吸毒绝非一人或数人所为,而是以地区、中队、班组为单位集中、集体吸食,极易扩散。一旦发现,人人有份,责任同担,增加调查处理的难度;一旦毒源中断,毒瘾发作,极易诱发群体逃跑。
  5、伪造病情,逃避改造。(1)谎称有病,逃避劳动。借口肝、胃、肺、肾、脾等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有病,闹着要住院,否则长期卧床不起,造成身体的虚弱;借口骨骼、肌键等运动系统有伤,拒不参加体力劳动,无病呻吟、小病大养。(2)利用劳动,制造伤情。在劳动工地制造劳动的“工伤”现象,与劳教所谈条件,要求承担医疗费用、给予保外就医。(3)寻找病菌,主动感染。勾结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积极寻找一些副作用足以致病的药物、传染病病人的生活用具等作为传染源,主动去感染病菌造急性传染病,创造保外就医的基本条件。他们的心态是:劳教场所既怕传染病流行,又难以承担过多的医疗费用,所以,很容易被批准所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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