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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响劳教所安全的主要因素

  从劳教人员的思想特征上来看:
  1、不认罪错,不服判决,对劳动教养存有无所谓思想。(1)认为“自己没有错”。“现在社会上大贪做报告、中贪点钞票、小偷小摸不算错”;“主犯跑掉了,从犯放掉了,把不相干的人关起来,算什么错误?”。(2)认为“政府处理不公”。“公安部门整人”、“城里人欺负乡下人”、“有关系的不判、没有关系的就判,很不合理”。(3)认为“轻罪(错)重判”。由于各地区执行政策的尺度不一样,公安部门在决定劳动教养期限时,综合地考虑到劳教人员的主观恶性程度,所以,对待同类案件,处理的结果也会有区别。劳教人员在所内一比较,容易产生“判重了”的感觉。(4)认为被劳动教养“无所谓”。“连×××都坐班房了,十次和一次没有什么区别”;“劳动教养属于内部矛盾,不算错误”。(5)认为“社会对我们不公正”,出去以后就烦不了“。因而仇视司法部门,仇视社会主义制度。
  2、等价交换,投机改造。劳教人员把“一切为了减期”、“一切为了早日出去”作为自己的改造动力,改造态度上存在很大的投机性。他们把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用到劳教场所,搞“有偿改造”。遇到奖励时开口索要,主动向干警列举自己的改造“成绩”,唯恐漏掉了什么;在劳动和遵纪上讨价还价,有好处才干,没好处就不干,把改造价值的砝码定在有利可图上;对待干警的管理,他们有选择地服从。一般服从在中队职务高的,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干警;对一般的干警和外单位领导不屑一顾,不讲文明礼貌。一些劳教人员发动亲朋好友,千方百计找关系,走后门、打招呼,企图通过钱权交易,达到投机改造、减期、准假、照顾工种的目的。
  3、贪图享乐,奢侈攀比。目前劳教人员出现一批新的“消费族”,这些人月均消费超过二百元,个别的高达数千元。他们吃有讲究,大伙饭菜基本不吃,专吃火腿肠、方便面、高级奶粉和滋补品;穿有讲究,非名牌裤,连内衣(裤)都要名牌;抽有讲究,非名牌烟不抽,带来一种新的畸形消费潮流。他们的想法的这样几种:一是“好日子过惯了,一下子改不掉”;二是“人都劳教了,不能亏待自己”;“补好身子,出去挣大钱”;三是“花的是自己的钱,与劳教所无关”;况且,“自己的钱多花,劳教所的钱省下来了”;四是“花钱好铺路”,认为花钱送礼可以取悦干警;通过“洒小钱”,可以让一群“寄生虫”听自己使唤;五是“别人能花钱,我为什么不能花”;“别人有钱,我会花钱”。受其影响,一些人编造谎言打电话、写信回家要钱,威胁、哀求家人竭尽全力来满足他花钱需要;家境贫困、长期无人接见的,绞尽心机,通过做“下活”、劳务输出的方式来换取钱花。这种“贪图享乐、奢侈攀比”的消费思想,腐蚀了劳教人员的灵魂,滋长了他们的恶习,有害于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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