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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劳动教养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看特色

从我国劳动教养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看特色


韩力农


【全文】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事物发生运动变化确定的秩序,它总是体现和贯穿于事物发展的现实过程中间。
  劳动教养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也是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透过劳动教养发生、发展、变化的运行轨迹和它的现象、表面,能够找出其中本质的、稳定的、客观的、必然性的联系,发现劳动教养的特色。
  笔者认为劳动教养的特色在于:它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党的政治主张和治国策略相适应、与社会的文明进步相适应、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
  (一)、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揭示了事物运动的规律。劳动教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主义性质,之所以出现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并一直延续到今,反映出它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任何一种政治、法律制度的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现实基础。劳动教养之所以产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状况和发展水平。新中国诞生后,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和发展,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制度的逐步建立,国内剥削阶级已经基本消灭,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业已基本肃清,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党的“八大”做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的正确判断和当前“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大决定,要求全党全国人民把工作的中心放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上来。尽管当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很快,社会形势很好,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薄弱,又正处在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决定了我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消灭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所有制,但是还不能完全消灭剥削阶级的所有成员,对他们当中一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清查出来的、既不能判刑、又不能继续留用的人,对于社会上那些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对于那些不愿诚实劳动,染有赌、偷、骗等各种不良恶习的人,由国家将他们集中起来,送到指定的地方,实行劳动教养,让他们从事劳动生产,通过劳动获取一定的工资,自食其力,无疑成为一种妥善的收容安置措施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途径,这既是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四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政府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符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和社会主义发展与建设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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