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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五年暴力犯改造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近五年暴力犯改造情况的调查报告


韩力农


【全文】
  一、调查目的与方法
  本课题着重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暴力型罪犯的抗改性。根据现有资料,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江苏省江宁监狱累计收押暴力犯1597名,其中新收448名,常年关押460人左右,约占押犯总数的23%。为了开展研究工作,监狱抽调专门的力量成立犯情调研课题组,拟定调查方案。采取查阅统计资料,设计心理调查问卷(共有6个问卷362道题目),召开小组座谈会以及征求各个层次干警意见的方法。调查结论是:暴力型罪犯是监狱服刑罪犯中的一个特殊高危群体,行动上、心理上有明显的抗改倾向,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头戏”。
  二、暴力犯的自然情况
  本课题研究的暴力犯定义,是指采取暴力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正在受到监禁惩罚的罪犯。司法部《关于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分教的试行意见》(修改稿)、《省罪犯分类分押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暴力型罪犯包括:故意杀人犯、故意伤害犯、抢劫犯、抢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妨碍公务犯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流氓犯等。
  1、暴力犯入监时的年龄来看,18—30岁这个年龄层,既是暴力型罪犯实施暴力犯罪的主要年龄段,也是他们接受监禁改造的起始年龄。
  2、从暴力犯捕前的文化程度来看,暴力犯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在初中以下的占多数,对事物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处置能力均会受到理性分析能力的制约,盲动性较大。
  3、暴力犯原判刑期来看,原判有期徒刑1—5年的占39.25%,6—10年的占59.05%,11年以上的占1.7%。
  4、从暴力犯原判罪来看,抢劫罪占76.5%,伤害罪占18.8%,抢夺罪占2.4%,其他罪占2.3%。在上述罪名中,因数罪并罚、第二罪名成立的占10.7%。。意味着,暴力犯在实施暴力犯罪过程中,已把“侵财”列为首选犯罪动机。暴力与侵财相结合,反映出暴力犯犯罪思想、行为动机的复杂化,对监禁和改造的心理体验将更加深刻。
  5、从暴力犯的犯罪次数来看,初次占97.3%,二次占1.68%,三次以上占1.02%。说明:(1)暴力犯中尚有不少人恶习不深,可塑性大,有改好的愿望;(2)暴力犯初次犯罪者在狱中的盲动性、破坏性不可低估。
  6、从暴力犯的居住地和捕前职业来看,本省的占83.6%,外省占16.4%。农民占59.1%,社会无业人员占18.8%,工人占13.8%,个体劳动者占8%,国家工作人员占0.3%。可见,暴力犯多数未摆脱区域的限制,变更自己的职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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