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会员诚信档案”和“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系统。为配合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和专业评价工作,督促会员遵守规则、合规运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监督和行业内部监督作用,深交所于2007年建立了“会员诚信档案”和“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系统,记录和公布会员遵守本所规则及有关指引等情况,并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会员诚信档案,在会员业务专区公布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
(二)多管齐下,将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07年以来,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以风险教育为重点,多管齐下,务求实效,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深入分析需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一是深入分析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和综合研究所利用中心数据库对近三年来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此外还根据翔实数据对投资者新股首日上市炒作及权证炒作遭受的投资损失进行统计分析。上述研究成果发布后,进一步加深了全社会对投资者教育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也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是多渠道了解和分析投资者教育需求。深交所通过热线电话、会员、新闻媒体以及所内相关部门等多种渠道不断搜集投资者教育需求信息,挖掘教育选题。每个季度据此制定计划,形成一批具体选题,保证了投资者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三是适应中小投资者特点,加强教育形式和方法的针对性。(1)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以专栏、答记者问、规则解读、风险提示、案例分析等不同方式,尽可能满足广大投资者不同的教育需求;(2)增强风险教育文章的可读性,做到语言通俗易懂,案例分析生动,篇幅短小精悍;(3)充分发挥交易所信息优势,做到风险教育中以数据事实说话,客观分析投资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避免了说教式投资者教育的弊端。例如,深交所法律部针对证券投资中的十大法律风险,撰写了《投资者如何防范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一)、(二)两篇文章,并在三大证券报等媒体刊登。文章发表后,新华社、新浪网以及许多地方报刊等媒体给予了广泛关注,对文章广为转载。
2、整合教育资源,发挥投资者教育的合力
一是深交所从今年起建立了所内投资者教育联络人制度,形成了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投资者教育联合工作机制。所内一线监管部门和综合研究所均派出业务骨干担任投资者教育联络人,负责教育选题和相关专栏文章的撰写、审定工作。他们充分发挥身处市场一线、熟悉法律规则、掌握市场信息的优势,抓住每一时期投资者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主要风险点,撰写了30多篇专栏文章,基本覆盖了投资者教育的各个方面。
二是继续加强与会员等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资者教育网络。以落实会员客户交易管理指引为契机,与会员的客户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深交所在投资者教育需求调查、活动开展、资料分发等方面与会员等各类机构加强合作。目前正与国信证券、深圳书城等联合举办“投资者教育月”活动,与投资者面对面述说投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此外,还与深圳普法办联合举办投资者法律教育讲座,与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联合开展“投资者法律宣传日”活动,提升了投资者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3、突出重点,与一线监管有机结合
今年以来,随着市场行情的火爆,新入市投资者数量激增,非理性投资行为抬头,特别是新股首日上市炒作以及权证炒作,成为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将揭示、防范新股首日上市炒作及权证炒作风险作为工作重点,在一段时期内集中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实现了一线监管与投资者教育的有机结合。
针对新股首日上市炒作风险,深交所利用新股上市之机,在媒体专栏反复、集中地刊载风险教育文章,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深交所综合研究所配合投资者教育工作,对“追新”投资者炒作损失进行实征研究,客观分析投资者新股首日上市炒作的实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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