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一股莫名的恐惧涌上心头。赶紧,赶紧启动情感搜索功能,不失理性地恨不得穿透祖国的任何一个角落。性格决定了我的炽热。在追寻情感的过程中,我几乎是在狂轰乱炸,进攻始终是我的行为模式。突破一道道防线,对方的城池再怎么坚固,也架不住我的执着。功夫不负有缘人,最后一刻,球进了,1:0,我赢了。
情况,情况就是这样。很开心,很单纯。可是,日后的生活怎样去打理,我却又陷入了新一轮迷茫。毕竟没有现成经验,也没有先天的情感资质。从生理年龄上来说,我早已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严格说来,我已不再是恋爱了。以很懂女人的姿态高调介入,却又意识到自己并不懂女人。当初的“赢球”,并不意味着我射门技术高超,只能说明女人的内心有一种本能的套牢意识。十几年来,一直在读博大精深的民法学,已让我头痛难熬了。然而,一与女人相遇,却发现女人比民法难多了。
虽然女人难于民法,但我还是想用民法对付女人。还是回到文章开头提及的“开心”一词。我百无聊赖时,不禁想到一个问题:与“开心”相对的词语是什么?迟迟没有找到答案。忽然想到小学语文教育中,往往叫学生填写一些词语的反义词,要是找个小学生求教一下,没准会有惊喜。拿起电话,问家乡一亲戚的孩子,也许,也许是望文生义,这小子立刻回答:开的反义词是关,那么,开心的反义词就是关心。
天哪,要是这孩子参加语文考试,这道题目无疑是零分。但在我这里,却因着创意而给出了满分。答案,答案就这样产生了。就是这样一个信口拈来的答案,却留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开心和关心,意味深长。一方的关心,可给对方带来开心;一方的开心,也会赢得对方更多的关心。缺少了应有的关心,开心也就不在;缺少了必要的开心,也就意味着给关心的启动传递了信号。我想,其中不乏有深厚的法律意义。在婚姻恋爱领域,这一组对应性极强的词语,却有着浓郁的家庭法意蕴。
例如,作为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忠诚义务。我国《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忠诚义务的履行,要求配偶一方必须懂得将心向谁开放,又向谁关闭。如果一方将本来忠实于配偶的心,随便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人敞开,那么,有真实情感的对方肯定也不会开心。缘此,夫妻双方应当把持住自己的心。不能随便红杏出墙,也不能擅自引狼入室。这是关心在法律上最直观的意义。质言之,关心就是要关闭很容易被摧垮的欲望堤坝。否则,违反忠诚义务的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再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同样是我国的家庭法律准则。这里的“扶养义务”不仅指物质扶养,也指精神扶养。其中,关心、体贴、牵挂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扶养的形式。相反,如果一方不尽精神扶养义务,对配偶毫不关心或者不能给予应有的关心,甚至使用家庭暴力,则对方就难以开心起来,或者由开心变为不开心。这与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法定义务是背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