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07年,由于资本市场强大的财富爆炸效应,富人阶层通过楼市、房市收益颇丰,加速的资产证券化更是批量产生了亿万富翁。社会贫富差距再度加剧,对高收入群体纳税情况加强征管的呼声很高。然而,在今年的个税申报中,也仅仅是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作为单列项目要求填报、不做具体征税。不少人认为,这个步子是不是迈得小了一点?
刘剑文:税法体制的改革、完善同整个宏观经济的联系很紧,而我们国家无论是在宏观经济结构性改革,还是资本市场培育与运作方面尚在一个发展过程中,所有制度转变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拿高收入群体的征税问题来说,其背后是我们整个税收体制的不完善,而不是急于通过征收个税拉开中高收入者税收差距的问题。
个人纳税信息共享平台研发滞后、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账号配合建立的纳税人编码制度尚未推行;税务系统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对接障碍重重;我国长期以来以现金流通为主要支付体系下,税务机关无法对纳税人非工薪收入情况进行有效掌握。种种问题构成我国更有效地控制、审核个人纳税申报,加强高收入人群征税力度的现实瓶颈。而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不改善,个税改革似乎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现在基于某种考虑,尚未针对个人股票、售房收入进行征税,不等于以后就不征税。单独列项的意义更多在于,为推动下一步一些工作的逐步推出做准备。而且,大家也要看到,资本市场并非永远盈利,也会有亏损的时候。在国外,个税申报时股票亏损情况可以与收益进行互抵。而要做到这一步,显然,我们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目前尚在探索过程中的个税申报工作,需要税收机关加大为纳税人服务的力度,更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个税申报工作的铺开,有利于整个个人信息档案的逐步建立。以此为基础,税务机关才有充分的参考依据,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推出更多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的专项性扣除,提升纳税人对于“个税申报不仅是义务,也是一项权利”这一基本理念的感知。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健增长,税收收入多年来维持了20%以上的增长水平,为进一步推进个税制度的整体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政府和税收机构应当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个税改革的进程。此外,能够清楚明白地让老百姓了解财税的何去何从、让每一个人都能实实在在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将是接下来一系列财税立法、执法工作应当秉承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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