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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企业对GMS区域投资制度环境的改善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亦将产生投资创造效应。区内商品关税的免除使之与区内生产的商品相比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促使区外企业到自由贸易区内进行投资活动,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也要求商品必须达到规定的区内增值标准,也会促成区内投资的进一步增加。
  另一方面,有免税和供给增加所引起的商品价格的下降,会刺激成员方居民消费,扩大社会需求,促使成员方之间的贸易量增加,产生贸易扩大效应。并且成员方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贸易扩大效应便越明显。同时,自由市场规模扩大将有利于成员方企业追求规模经济效益,提高生产效率,促使商品价格下降和市场环境改善,降低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吸引区内外企业扩大投资,产生贸易扩大和投资扩大效应,提高成员的福利水平。
  也应看到,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会产生贸易转移和内部投资转移效应。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前,成员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或地区进口所需商品。建立自由贸易区后,成员的进口可能转向区内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或地区,然而不一定会是世界范围中最优的选择,因此会给进口方造成福利损失,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同时,区域内竞争会引致某些成员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逐渐萎缩,而将原本要投资于这些产业部门的资金流向具有比较优势的成员方,此为投资转移效应。
  从静态角度看,贸易、投资的创造和扩大效应可被看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加入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益,而贸易和投资的转移效应则为由此带来的经济成本。倘若创造效应和扩大效应之和大于转移效应的损失,则称该成员加入自由贸易区在经济上是有利的,反之则不利[9]。
  成员方控制自身福利在建立自由贸易区前后损益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于控制贸易转移和投资转移。由上分析可知:在贸易转移方面,成员方的关税水平越低,加入区域的国家或地区越多,成员间原先贸易量越大且与非成员方的贸易额越小,则贸易转移的可能性就越小;另一方面,贸易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及产业规模,而成员间投资环境优劣差异越小,产业互补与专业化分工条件越高,非制度性障碍和向外竞争能力越强,投资转移发生的概率便越小。具体到微观经济主体,其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所存在问题的来源主要集中在投资环境障碍、内部市场结构项下的经营竞争行为和政治风险等层面。
  三、我国企业对GMS区域FDI存在的问题及政治法律风险浅析
  (一)微观主体的经营行为
  如前所述,凭借地缘优势和文化传统因素,我国企业在对GMS区域投资时存有文化性便利条件,然而在具体的市场定位方面,由于产业特征和企业决策制约,缺乏战略性目标和规划实施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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