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法在德国是一个非常新的法律,调整属于金融犯罪和白领犯罪。监管部门会向法院提出建议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理,他们会收到Bafin作出的内部调查报告,其他城市的监管机构也会收到同样的报告。
司法机构相对Bafin来说做的工作少一些,让司法机构更多地熟悉Bafin,向德国司法界的法官们介绍一个清晰的认识,德国法官们能比较好地认清内幕交易的区别。
当事人律师可能会提出证据认为不属内幕交易,而法官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而不能只听Bafin的意见,要根据掌握的全面情况,由法官来确定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例如,X-AG公司史密斯先生由律师提交了大量相反证据,而监管部门要找出史密斯买卖股票的证据,提交证据是Bafin的工作之一。史密斯先生的证据被Bafin掌握后,他会解释他为什么买入,什么时候卖出,电脑操盘手买入时的指令情况,Bafin的意思是要解释史密斯的解释是不合理的。史密斯先生作为CEO他知道公司内幕情况变化,他会知道公司股票会上涨。第二方面证据就是他知道消息的时间,他可以轻松地知道何时买入何时卖出,低价买高价卖。而对公众投资者来说则无法掌握。监管部门也会调查与史密斯先生有关人员的情况,比如他的交易人员。检察机构可以逮捕有关人员,后果之一是他今后不可再从事与股票有关的交易行为。
一个人大量买入股票,他的交易行为会与公众交易行为不同。每天有数千支股票在交易,有些小公司股票的交易量是很小的,如果某一天该股票交易量突然放大,这也是股票内幕交易的潜在信号。
Bafin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向司法机构提交交易风险的报告。要告诉他们通常情况下证券交易的情况,例如酒后开车是不允许的,但如半夜警察发现有人在车上坐着,车灯开着,警察可以打开车,发现此人彻底喝醉了,他就可被投入监狱6个月。法官就会问你在车上干什么,是否开车了?此人就会编个故事,他说喝了酒没开车。……法官来判断此人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内幕交易者可能会说确实做了,不是他故意作内幕交易,而是他的投资顾问告诉他是否投资。法官会根据他介绍的情况,他平时不做股票交易,而此次作了交易,而且公司交易的证券通常做的是些小公司股票,法官就会判断这种交易行为与投资行为是否有区别。要是证据在内幕交易之前,如果没有内幕信息,做这些小股票的可能性不大,不会瞬间交易量大增。通常发生在一些小公司身上。而非大公司,历史悠久的公司身上。对于法官来讲,判断内幕交易非常困难,他们通常不是这种犯罪研究专家,所以要向他们介绍通常的犯罪,交易方式。Bafin会向检察、司法机关介绍这方面的案例,Bafin的运作情况,主办一些培训和讲座,告诉信息给法官。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监管部门与公共部门的关系,例如证据?
德国公共检察部门与BaFin关系密切,公共检察机构是唯一能向法院起诉的部门,例如调查、搜查,权限要比BaFin大的多,调查时可以有BaFin人员参与其中。
内幕交易者可以先期买入,他可以买入看涨期权,在以后以较低的价格买入股票,他可以在以后的时间以较高价格将股票卖掉。监管机构监管期权、股票、衍生品市场情况。法国把监管机构合并了,韩国也是,而只有美国是分开监管的。
2、有没有只需要经济处罚的?
BaFin不能对违法交易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于市场操纵者,一旦行为成立,就会被法官处罚。如果发布一个信息而没有人相信你,则由BaFin来加以处罚,最多可罚50万欧元。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就构成犯罪,否则BaFin有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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