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谢觉哉秉公执法,是新中国法制的奠基者,也是人民的法官的典范。他的司法思想内容丰富而深刻,是在深入研究中国社会现状和吸收中外法律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不仅对我国过去的司法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仍然有着积极的启启示作用。
【注释】作者简介: ①朱与墨:(1972-),男,湖南郴州人, 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南第一师范讲师,主要研究湖南第一师范校史、民商法、传播法和法社会学。 ②李崑鹏(1986-),男,湖南株洲人,湘潭大学法学院07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商法方向研究。
*妙高峰系毛泽东母校湖南第一师范所在地,其前身为创建于南宋的长沙城南书院,从这里走出了毛泽东、何叔衡、谢觉哉等众多的法政人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434页. 列宁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309页. 谢觉哉.论民主与法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642,165,305,222,267,313,254,254,255页. 谢觉哉日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071,997,998页. 谢觉哉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642,642,655,773,654,875,633,633页.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337,1063,593,593,5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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