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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发展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其对策(下)——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

  4)金融机构对传统业务转型和网络系统的建设,原有系统的改造及标准统一问题。建立在原子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机构和业务已无法适应电子商务、金融电子化这一比特基础上的业务发展的需要,这必然要求金融机构减少分行、储蓄所的建立和精减人员以减少成本、加大网上金融机构的业务量,使传统手工作业向金融电子化转变。这也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并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同时,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要想得支付和结算最终完成,除了通过认证中心进行数字签章,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之外,还要求有一个安全性高的支付网关,这就涉及到各网上金融机构的认证中心(CA)支付网关标准要统一并与国际接轨和根认证中心如何设立的问题。
  我国的对策:
  1、政府部门的对策
  1)纵观各主要发达国家都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电子商务的政策框架,以便政府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能遵循实施、避免各自为政、互不兼容,影响电子商务开展,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国务院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并制定我国统一权威的《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或《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电子商务议程》做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政府部门的行动指南。
  2)电子商务有效运作,涉及到工商,税务、海关、商检、银行、保险、外汇管理,电信、公安、经贸委、外经贸部,货物运输等部门,如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信息网络互不连通,难一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将难以达到电子商务的宗旨,如我国现在以及电子商务的网络有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联手组建的“金贸工程”网,外经发部建立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由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内贸局,海关、税务总局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正在建立的“首都电子商务工程”,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商税局、铁道部都有自己的网络,如何使这些网络连通起来,统一标准、形成国内统一的大市场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为关键。据此,应设立由国务院主管经济的付总理为主任或组长的国家电子商务促进委员会或国家电子商务工程领导小组,由以上涉及电子商务政府部门的领导成为该机构的成员,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国家电子商务促进委员会或国家电子商务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电子商务工程的具体办法,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全国统一认证中心(CA)的规划和标准。明确由哪个部门建立和管理我国的根认证中心及制定管理办法等。
  4)人民行做为央行和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应承担起金融部门根认证中心建设、运作和管理工作。并对做为防范和化解电子商务运作过程中金融风险的交易网络与银行网络之间接轨的支付网关,全国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以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保证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系统安全,顺利进行。中国证监委做为证券交易的监管部门也应制定《网上证券交易的监管条例》来进行监管,同时,各有关部门也应对电子商务工程大开绿灯,确保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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