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真的让我心里感到非常难受,不由得联想到近期深圳发生的另外一个案子——外伤孩子在五家医院转院后因延误治疗而死亡。我不由得反思,我们的医务人员在患者宝贵生命面前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冷漠、麻木和教条呢?
首先,整个社会的权利意识淡漠。作为典型的东方国度,由于我国长期封建专制文化的压榨,“重刑轻民”思想的影响,使得公众的私权意识从来就表现得比较迟钝和麻木。相比之下,西方人长期受到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熏陶,历经工业革命和法治思潮的洗礼,希冀正义和维护人权较东方人更强烈一些。而在中国医学界长期存在的父权式思维习惯,以及长期医学界权利保护立法(例如胎儿权利保护立法、精神障碍患者权利保护立法、脑死亡立法、患者权利立法等)的严重滞后,都使得中国医生对于患者的权利较西方同行更显冷漠和麻木。
此次,医生缺乏必要的医学人文素养。人是有什么组成的呢?绝大多数医生告诉我们:“人是由细胞组成的”。这个答案能够多少分呢?绝不是满分。这些医生的回答,说明医生是从生物属性的角度看待人。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因为,如果从社会属性的角度去审视人,我们会说:“人是由权利组成的”。长久以来,我国医学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缺陷。绝大多数医学院校缺少医学人文和社会科学课程。也许这样培养出来的医学生在生物医学模式下的医学界还可以适应生存。但是在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医生就会发现不太适应这种医患共同参与型的医疗环境了。所以,我国目前亟待给一线医务人员补课,补充医学人文和社会科学课程,重新塑造不同以往的权利意识和观念。我相信如果经过全面综合训练的医生是不会任生命在自己身边逝去的。
第三、错误的导向不利于和谐医护关系的建立。我们对广大医生讲“维权”,究竟应该讲些什么?这几年,在国内颇为时髦的“维权培训”,为数不少者以防御观念出发进行“教育”,而忽视了对患者权利的教育,忽略了对医生人文素质的提升。结果是经过培训的医生防御意识过度强化,临床上“不作为”事件越来越多。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应当以尊重生命、尊重患者为核心,让医务人员重新患者的权利、重新认识知情同意、重新认识三维医学模式、重新理解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等等。如果医生一定要“维权”,就应当是向政府、向卫生制度高呼“维权”。无论如何,医生也不可将患者视为“洪水猛兽”或“阶级敌人”,因为没有患者就没有医生者个职业、患者永远是我们医务人员的“衣食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