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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早期国家银行制度与联邦宪法

美国早期国家银行制度与联邦宪法


董洪乐


【全文】
  一、美国联邦制度建立中的金融因素
  美国的联帮制度是随着美国宪法的诞生而诞生的,而大多数国家都是先建国后立宪,美国是随着其联邦宪法在各州的生效而建立起来的,这样看似是反其道而行之,事实上这样的才是最符合宪政的本意的。一直以来,在有关美国独立战争的起源分析的历史课本中,比较多地采取了全面地和抽象地论述大的原则和意义。既美国的独立战争到美国宪法制度的建立是由于这个民族追求自由的本性决定的,因此美国也为很多人标榜为自由、民主的象征。事实上当你看过了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之后你就会知道:独立战争可以说是因为美国人追求自由,那是英国对其美洲殖民地制定了一系列的立法限制了殖民地人民的自由,但是立宪会议事实上从形式上是限制了人民的自由,这是与独立宣言之后立宪会议以前所一直存在邦联制度对比来说的。相对于联邦制度,邦联制度给予民众的权利更大。联邦宪法之中将很多权力收归了联邦专有,对原来的邦权进行了限制。易中天的《美国宪法的诞生与我们的反思》一文对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进行了比较通俗的阐述,阅读之后你就会很清楚美国制宪会议时美国的情况。
  立宪会议的合法性在立宪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都受到质疑,事实上笔者也确实认为其实非法的,那些为立宪会议辩护的人只是说了一些“为了国家大局”这样的空话来作为其辩护的理由。原本的费城会议在召集的时候仅仅是说要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邦联条例》是在独立宣言之后由大陆会议制定的规定北美殖民地各邦邦联体制的文件,事实上那时的邦联体制仅仅是一种松散的体制,类似于现在的欧盟。那时候美国各邦(此时还不可以说各州)他们之间的联系非常之少,他们之间互不干预,谁也不凌驾于谁。体现邦联体制的是一个邦联议会,由各邦推举的代表组成,但他不能算是一个政府主体,事实上他起到的作用也极低,而且效率同样低下。针对邦联的这些问题的改进才是这次会的议题,各邦的代表在出席会议之前所接受的他们的邦议会的授权也仅限于此。
  上面阐述那么多主要,是把大家大家想象中的美国联邦宪法建立神圣形象进行一个波乱反正。易中天先生对会议场面的描述是这样的“会议室里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席台,没有让代表们并排坐在一起的巨型长桌和圆桌,只有一些小型的方桌和靠背椅。桌子的大小,大约只够四个人围在一起吃快餐。这些方桌看上去七零八落,散乱地摆放在会议室里,代表们则三五成群围而坐之。如果不是有一套主席专用的桌椅,你会觉得整个会场更像一个沙龙、酒吧或咖啡厅。坐在这里的代表们也似乎并不是来制定宪法,而是来喝下午茶。”那么是什么驱使这些美国早期的精英们一定要在违背宪政原则的情况下去制定一部联邦宪法呢?撇开民族大义与自由本性,这里面必定有其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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