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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错案报告》论司法实践中证据观念的强化

  第一,逼供的结果。通常在恶性案件尤其是被害人死亡的谋杀案中,在难以找到目击证人,难以收集到其他高采信力的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由于破案的巨大压力,往往对被告人进行连续的高强度讯问,甚至诱供,骗供,导致本来清白的被告人经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而进行了虚假的有罪供述。
  第二,辩诉交易的代价。错案中约有6%在诉讼中采取了辩诉交易,包括15例谋杀案被告和4例强奸案被告。目前,辩诉交易在美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超过90%以上的刑事案件是以辩诉交易结案的,辩诉交易加快了案件的审理速度,降低了指控方取证的难度,提高了被告人的认罪服判率,减少了上诉率。只有10%的刑事案件是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的,可以设想如果由陪审团审判的案件增加一倍,美国的司法审判系统就会由于司法资源的难以支撑而崩溃,不容置疑,辩诉交易对于提高美国司法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从检察官到法官,都倾向于更多地运用辩诉交易,以提高司法效率,使法官和检察官数量很少的司法体系得以均衡发展。对辩诉交易中的被告人来说,通常会以比陪审团审判更轻的罪名进行起诉,这样被告人一方可以规避一个风险,就是一旦在法庭由陪审团宣判有罪,通常会受到比辩诉交易更为严厉的惩罚。但是另一方面,这也导致一些错案的被告人担心如果要求法庭审判,控方的证据万一被陪审团确信,自己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死刑惩罚,或者更长的监禁刑,不得已采取了辩护交易的方式。其中,有的谋杀类错案中的被告人就从一级谋杀罪降为二级谋杀罪起诉,避免了死刑的可能性。 
  第三,青少年及精神有障碍的弱势诉讼群体的客观存在。与成人错案中仅存在13%的虚假自白相比,青少年错案中44%是由虚假自白造成的。尤其在12至15岁的青少年错案中,虚假自白的比例竟高达75%。另一方面,与精神正常的被告人仅有11%是由于虚假自白造成的错案相比,精神迟滞、呆傻或者有残障的被告人在错案中作虚假自白的比例高达69%。 
  四、司法实践中如何强化证据观念,避免悲剧的重复发生
  美国错案报告中328位沉冤得雪的被告人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尽管中美司法制度和理念存在着巨大差异,但是在刑事诉讼中强化证据观念,应该是我们共同的追求目标。 
  1、必须重视现代物证技术在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应用。
  美国错案报告揭示出,正是由于DNA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更多地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专家证据中,才导致更多的错案被发现。我们知道,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物证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物证自己并不能到法庭上去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必须借助于人的力量,必须由人来解释物证所反映的案件情况。 而解读物证往往需要一定的科学知识,所以物证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几乎是密不可分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离开了科学便无法发挥其证明作用。诚然,物证在执法活动中的早期运用具有偶然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但是随着相关科学的发展,物证技术逐渐形成体系和规模,物证在执法活动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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