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四大归责原则的归纳
邢增丰
【全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人弄不清楚:侵权法四大归责原则的具体涵义。特别是这四大归责原则的举证责任程序问题不理解.对于这些情况,我以个人在的学习中的理解,做一下有关侵权法四大归责原则的归纳。
首先,要弄明白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什么?它是指用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并对侵权责任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任何一部部门法,都有自己的立法的指导原则。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法也不例外。
从上面的概念中,我们不难推理出,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归责责任的依据、标准等决定性作用的理由。即是,用什么样的依据来判断侵权行为人的标准,以达到立法上所说的侵权。因此,归责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也如此。它不是一种指导赔偿的原则。换言之,不是回答怎么样赔?赔什么的问题。而是回答,为什么要让我赔的问题。故要求我们在分析这类问题时候,先要搞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属于那一类,后分析侵权行为赔偿原则问题。归责原则与赔偿原则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过程,后者是一个结果。它们都存在于侵权法律规范的范围内。
我个人理解,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从内容上应当分为四大部分:就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四大责任原则是指什么呢?它们的特征是什么?怎么样来进行举证操作?法律依据在那里?下面逐一分析。
第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过错。
(一)过错责任原则特征:
1。以过错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受害人要对侵权。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能举证,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3。依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范围。
(三)。过错责任原则程序:
1。受害人证明侵权人有过错,并符合其他构成要件.
包括:违法行为的存在,损害事实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2。侵权人只有过错才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没有承担责任.但除非
法律规定外
(四)。过错责任原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