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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策(一)——警察打死教授级军官的案例分析

  有些政府的人,用政府总机打这种流氓电话,你打回去,政府则说没有姓孙或者姓徐的。你看到政府的电话就发毛了,骗子又说你如何如何,你怎么办,给他500元买他的政府教科书吧。给了钱,狗屁人和书都找不到了。
  因此,一个公权力泛滥的社会,警察不要违法犯罪,老来无恶意地干涉你几次,然后毕恭毕敬地消失,这也能吓死你。因此,不要说什么警察肆意滞留、传唤、羁押老百姓,就是他平白无故地打几个电话给你,或者贸然到你办公室溜达溜达,也够吓死你的。很多企业家,都说中国的经商环境太差,企业作不大、作不长,就是因为老有政府的人善意地干涉你,吓得你狗屁不敢做,就是循规蹈矩,像猪一样混日子。
  从这个层面看,我觉得华为的任正非说得好。天津一位副市长到深圳考察华为,问任正非,政府能帮企业做点啥?任正非说,政府什么也别作,这是对企业最大的帮助。这么说有些偏激,但是无风不起浪,这个话肯定有背景,有体会,有辛酸,有苦衷,有思考。为什么这么说?任正非可以写100本书回答这个问题。我可以写一千本。
  再举个例子,说证据法吧,你在美国贩毒,是个大毒贩。有天去逛商场,上衣口袋里有一大包毒品,逮住够判你300年监禁;有个人恰好来抢劫,开枪打死了店员,然后跑丢了。警察就关闭商场,搜查杀人抢劫犯。看你神色慌张,警察恰好又把你喊过来搜身;杀人犯口袋里有枪,枪是硬的。警察从外面拍到你口袋里的一包毒品,径自伸手进去拿出毒品,然后指控你贩毒。你在美国可以无罪释放。为什么?这个制度设计的目的就是,避免警察肆意侵犯、搜查个人的身体。
  如果我们允许警察为了调查A事件,进入您的身体、行李、办公室、仓库、住宅,用偶尔获取的证据指控你卷入违法的B、C、D事件,那么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没有隐私,没有自由。查吧!如果允许警察依据A调查理由,全面调查任何一个人,用偶尔获取的证据,指控人们B、C、D、E、F、G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情况,那么我可以断言,任何一个警察都会被查出问题,例如不孝顺父母、欺骗上级、通过报销贪污钱财、违反劳动纪律、乱搞男女关系、安装电驴传播盗版音乐文件、传播色情图片、浏览反政府网站、支持反政府的BBS帖子、发表泄露公务机密的文字、截留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信息或者财产、传播或者销售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的信息、利用职务之便窥探他人隐私、帮助企业监控竞争对手的商业动态、帮助企业骚扰竞争对手等。我们这个社会允许在一定的限度内稀里糊涂、息事宁人,这对稳定社会关系是好的。否则,每个人都会被揭露得赤身裸体,疤痕累累。从我们的传统看,我们允许在政府的小圈子里非常地稀里糊涂、息事宁人,官场,尤其警察队伍的是是非非一般无人问津;但是对人民的那些小是小非,如果一个利益纠纷需要对之予以追究,那么我们总是纵容警察通过调查A问题作为引子和诱饵,把人们B、C、D、E、F、G方面的问题都查出来,并予以追究。这样,A案件没有立下来,但是对象受到了B、C、D、E、F、G案件的惩罚。这种制度非常容易成为恶人的工具。如果我们的社会继续放大这个制度的威力,我敢断言,用不了多久,大批勇于创业的智慧之士会因为呼吸不畅而逃离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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