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构建我国税式支出预算的制约因素
构建我国税式支出预算的制约因素,除了以上分析的税制和预算体制等宏观背景外,还有一些微观的因素,我们不能忽视。这些微观因素,主要集中在税式支出的范围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两个方面。他们正是对税式支出预算进行指标化管理,实现税收优惠定量分析的关键所在。
尽管大家都认为税式支出是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然而,关于“基准”的判断和税式支出的范围,国际上还尚缺乏统一的标准。即便税式支出预算较为发达的美国,其国内关于“基准概念”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并严重影响了税式支出预算的在预算中的地位[ix]。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虽专章规定税收优惠制度,从法律上明确了税收优惠制度的独立性。但如何根据“替代性”、“背离性”,、“目的性”三标准抑或“非原理性”、“特殊性”、“意图性”三原则来判断基准、确定税式支出的范围,还非常困难。如果,完全按照税法条款甄别税式支出,一些旨在使税制保持中性的规定也会被视为税式支出[x]。
税式支出范围之外,数据的采集也是税式支出预算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由于税式支出的间接性、隐蔽性和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税式支出的数额不可能像财政直接支出那样可以直接确定。所以,在各国税收支出管理实践当中,税式支出的数额都是通过微观模型得出的估算值。同时,我国的税法实践还不成熟,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是我国税法的字面规定与实际执行差距很大,理论税基和实际税基迥异。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税基都难以准确计算,准确估计税式支出数量就更难了。
4.3.3构建我国税式支出预算的思路和框架
税收优惠得转到税式支出,不仅是名称的转换,更是理念的革新。然而如何将新的理念应用的实践当中去,或从全面控制财政支出的角度,或从系统控制和管理税收优惠的视野来落实这些新的理念,实践当中实际上并无可以遵循的先例,或者说是成熟的先例[xi]。根据税式支出的先进理念,我想从“三个方面”和“两个层次”来谈谈我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构建。“三个方面”是指构建税式支出预算的基础环节、税式支出报告和绩效评价,构成了税式支出预算的不同阶段的重要内容;“两个层次”是指参考文件和法律文件,是税式支出真正预算化的两个发展阶段。
具体言之,构建税式支出预算的前提要件,就是要完善基础环节的工作,具体包括数据信息的采集与税式支出范围的确定。信息是决策的基础,税式支出信息也是预算科学化的关键所在。所以,就要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税收征管的信息管理。税款征收的一般信息,是比较基准税制收入和税收优惠支出、估算统计税式支出的基础和前提。确定税式支出范围时,切不可拘泥于传统的“不确定性之争”。要根据税收优惠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来确定税式支出的范围,通过收入放弃法、收入收益法或等额支出法等统计税式支出的数额。
其次,要做好税式支出报告的编制工作。税式支出按照预算功能的分类编制税式支出报告。在报告正文中,应该对每项税式支出都进行简要的描述,并且要详细阐述基准和估算税式支出的方法。税式支出报告之所以要按照预算的编制方法和原则进行,就是为了使报告与一般预算逐渐接轨,为税式支出报告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一份完整的税式支出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税式支出的项目和既定目标;税式支出在特定时期的估算值;税式支出的受益范围及其程度;税式支出的估算方法等。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由于税式支出往往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所以,税式支出报告的编制内容除了要遵循预算编制的常规方法和内容外,也要有自己独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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