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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向何处去

  城管的出现,也使得警察(包括巡警)对一些不当的行为视而不见,如一些十字路口每到傍晚总有一些小贩在售卖水果、爆米花、油炸臭豆腐等小吃,但坐在停在路边警车里的警察对此并不理会,小贩也不在意。除非有“城管执法”的车辆和人员前来,才会四散奔逃。着实令人感慨。
  2008年初,魏文华被湖北省天门市城管人员群殴致死事件后,有人愤而呼吁“取消城管,是时候了”。[20]对于取消城管的权力依据,取缔城管建制,笔者并不反对,只是担心两点。其一,如果将城管现有权限各从其类,回归原有机构,将恢复“九龙治水”的格局,争权或扯皮恐不可避免。其二,若将大量权力转归公安机关,则唯恐制造一个权力极大的公安机关(其目前的权力已然不小),[21]谁能保证其不会成为维护部门利益、损害公众利益的“城管”第二呢?再说,全国那十几万素质不高(或说良莠不齐)的城管人员向何处去?难保其不被公安机关收编。如此一来,恐有败坏公安民警形象之虞。
  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应在法律上明确公民的权利,哪些是不容执法机关侵犯的以及一旦侵犯之后如何救济。
  
【注释】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王俭、苏季摄影报道:“查获假膏药”,《京华时报》2007年9月14日A15版。苏季、孟敬宜摄影报道:“颐和园周边无照商贩被查获”,《京华时报》2008年2月16日第05版。苏季:“黑家电收购点藏身果园”,《京华时报》2008年2月20日A08版。王俭、苏季摄影报道:“城管清理学校周边游商”,《京华时报》2008年2月21日第A07版。王俭、苏季摄影报道:“城管清理水立方周边无照商贩”,《京华时报》2008年2月23日05版。王磊、苏季摄影报道:“城管整治挡路摊点”,《京华时报》2008年2月26日A09版。苏季:“城管查处无照经营‘武大郎’”,《京华时报》2008年3月6日A18版。王俭、苏季摄影报道:“‘神医’被查”,《京华时报》2008年3月28日A15版。 
   苏季摄影报道:“空心滤水棒‘敲’走市民380元”,《京华时报》2008年2月15日A06版。王俭、苏季摄影报道:“查获假毛峰”,《京华时报》2008年4月22日A06版。 
   “Spit in public places and pay the price”, China Daily, March 3, 2008, page 5. 
   苏季:“发小广告者对讲机联络‘敌情’,城管分兵三路便装围堵:城管施巧计查获‘小广告’”,《京华时报》2008年3月7日A23版。王俭、苏季摄影报道:“城管连端小广告黑窝点”,《京华时报》2008年4月19日第07版。当城管认为广告属于非法“小广告”时有权将涉案电话号码列为暂停通信服务号码,通知电信部门暂停使用。王阳:“认为被迫停机侵犯通信权:‘小广告’告城管终审败诉”,《京华时报》2008年4月26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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