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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严重威胁我国经济安全

  四、国外企业主导的垃圾专利问题正腐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品质,使知识产权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一)垃圾专利的界定
  “垃圾专利”涉及专利的稳定性、相关性、有用性,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判断。例如,很多专利没有新颖性,但是可以申请奖励、职称,从对当事人是否有用看,它不算垃圾专利。一个没有新颖性的专利,其部署、维持费用可能不到2000元,但是它可以让被告的产品推广受挫,可以让被告花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律师费用来宣告它无效。从迟滞竞争对手的市场发展、消耗竞争对手的经济资源看,它也不是垃圾专利,而是攻防的利器。因此,从对当事人是否有用这个角度看,大部分专利都不是垃圾专利,仅仅那些部署到非必要的现有技术领域,对当事人毫无经济用途的专利才算垃圾专利。
  垃圾专利未必是没有重大技术创新的现有技术。很多重大发明、重大创新,由于专利撰写纰漏,使保护范围过于狭小,或者公开严重不充分,在市场竞争中无法发挥作用,也可能沦为垃圾专利。有些重大发明,本来应该形成专利家族、专利网,但是却被孤零零部署了几篇专利,留下大量的漏洞被竞争对手抢注、反包围、战略性牵制,导致自己的重大发明专利无法发挥市场效能,最终也可能沦为“只消耗费用、不产生效益”的垃圾专利。
  还有很多专利,是很好的必要技术、重大发明,但是和一个具体项目、具体诉讼无关,企业买过来对开展工业项目毫无用处,企业拿它打官司,又框不住被告人。这就出现两种较为普遍的情况:企业误买或者被迫购买了一个毫无用处的专利;企业用不相关的专利搞恶意诉讼。这两种情况涉及的专利,从相关性这个角度看,业界都称之为垃圾专利。
  很多专利,由于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或者有禁反言的重大情节,或者存在程序瑕疵,很容易被宣告无效,从是否具有稳定性这个角度看,它属于垃圾专利。我们理论界、法学界,包括政府讨论的垃圾专利主要就是指这种从专利法上看缺乏稳定性的专利。它有很多产生原因,有的是恶意复活非专利公开文献,有的是复活专利文献,有的是复活公开使用的技术,有的是测绘国外产品,有的是反向工程主流产品,有的出于撰写纰漏,有的出于技术交底不充分,有的产生于文本编辑错误,有的产生于重复研发。本文讨论的垃圾专利也主要是指这种缺乏稳定性的专利。
  (二)中外垃圾专利的发展情况
  从法律实践看,美国缺乏稳定性的专利比例很高。例如,美国专利诉讼超过90%不能进入审理程序,一般在证据开示后和解。进入审理程序的不足10%专利纠纷中,大约46%的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75%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因此,专利已经主要成为一种商业谈判、竞争的工具,作为私有产权的禀赋几乎丧失。美国国会的企业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美国企业对目前的专利质量不满意,认为专利质量比原来有所提高的不足13%,预期美国专利质量会提高的企业不足20%。IBM、微软、Sun、惠普等很多美国大企业对专利质量也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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