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助中国买办抢夺、滥用中国知识产权
某外国公司出资几千万,支持中国本土企业抢夺中国长江学者做出的重大发明成果,并支持该买办企业对该长江学者自主创办的本土高技术企业发起知识产权攻势,试图消灭中国民族企业。这种在《大染坊》、《上海滩》中发生的买办企业攻击、陷害民族企业的历史旧案,现在又穿着知识产权维权的现代外衣出来四处游荡了。不抵制和消灭这批买办,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就有沦落为国外大资产阶级新殖民工具的可能性。
(四)狐朋狗友轮番上阵,预制中国企业于死地
例如,从2004年4月份开始,世界五百强之一的美国莱伏顿公司用多项专利在佛罗里达州、加州、新墨西哥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分别对销售中国通领集团GFCI产品的美国经销商提起了五个专利侵权诉讼。为了捍卫自主知识产权,维护美国客户和消费者的利益,通领集团主动参加诉讼,并承担客户的诉讼费用,最终在2007年7月份打赢了全部专利侵权诉讼。
该案在中美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史上第一次为中国企业赢得了胜诉的马克曼命令,第一次为中国企业赢得了胜诉的“不审即判”判决书。从专利数量、技术复杂性、被告数量、调查程序发展深度、诉讼结果等综合指标来衡量,该案堪称“中美专利第一大案”。尽管中国通领集团在该案中支付了大量诉讼费用,损失了近十亿美元的预期出口收入,但是它长了中国人的志气,长了中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志气,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开了一个好头。
不过,中国通领集团面临的知识产权大战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美国时间2007年8月16日,美国科技实力100强企业——帕西•西姆公司对通领集团发起了更大规模的专利侵权诉讼。通领集团下属企业,以及美国经销商等共14家公司在同一天被告上了ITC和联邦地区法院。前一诉讼使用了六篇GFCI专利;后一诉讼使用了九篇GFCI专利。这两个诉讼的中国被告全部是通领集团的成员,包括通领集团公司、上海ELE制造公司、上海美好电气公司、温州三蒙公司、浙江东正电气公司等。被起诉的美国批发商有Cheetah美国公司、GX电气公司、Nicor公司、Orbit工业公司、设计者优势与通用安全装置公司等。被控侵权的美国分销商有Colacino电气供应公司、Ingram制品公司、Lunar工业与电气公司、Quality经销公司等。从这个诉讼的规模、布局看,美国竞争对手的意图昭然若揭——狐朋狗友轮番上阵,全面打压中国产品的美国经销商,彻底拖垮中国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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