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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警务工作调查结果分析

  4、社区警务的目的是控制犯罪,侦查破案。
  这种认识上的错误,在现实中比较严重,无论是社区警务建设单位、警务人员,还是社区居民。笔者认为,社区建设总体要求就是根据社区的特点与需要, 广泛发动社区成员, 充分利用社区各种资源, 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援助、指导下, 把社区建成一个具有安定安全的治安秩序、便民利民的服务网络、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和设施配套齐全、环境舒适优雅、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功能完善的现代化社区。社区警务的立足点和目标与社区建设的应该是一致的, 社区警务是社区建设这一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了同国际接轨, 也为了顺应新一轮警务发展的潮流, 广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了探索和推行社区警务战略, 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广州市公安工作的重要战略导向。因此今后指导社区治安管理的理论将是社区警务思想, 社区警务既是当前治安工作战略, 又是具体工作方法。社区警务不能理解为一定区域内的警察工作, 不能理解为在某一特定人群所进行的警察工作, 更不能理解为某一种由公众参与的控制犯罪,侦查破案的方法。社区警务不是一种方法, 不是一种警务方式, 而是一种理念, 一种警察哲学。
  5、一般的社区活动不需要社区警务人员的参与。
  现在社区的发展建设要求独立自治,居民普遍把社区警务人员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警察,认为在非犯罪性活动中,不需要的社区警务人员的参与和监督。我们认为,社区警务人员与传统警察的保安形象不同,充当的更多是一个社区保姆的形象。社区警务已经成为当前社区治安的指导思想,是指社区政府以及其职能部门,依靠社区力量,强化社区控制手段,促进社区秩序安宁的治安管理活动,它主要包括社区法制教育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群防群治工作、治安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等。通过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使社区居民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防止民间纠纷激发,促进社会稳定;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有力打击和预防犯罪活动;通过群防群治工作,专群结合,依法办事,维护治安秩序。实践证明,社区警务是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一般的、非犯罪性的活动也需要社区警务人员的参与,居民应当转变意识,把警务人员视作“保姆”而非“保安”。
  6、社区警务人员值班时间的固定制。
  在社区警务的建设中,广州目前主要以警务室加配备警务人员的模式,但是在有的警务室中,某部分警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没有明确化,以致社区警务工作流于形式。例如在有的社区警务室中,竟然实行固定日期制度,每个星期中的某两三天作为警务人员上班时间,其他时间则是警务室大门一关了之,搞得像是警务固定接访日似的,严重背离了社区警务制度的本质和精神。犯这种错误的主要存在于某些治安较好的社区和校园社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很多,例如财力、人力的不足的,但是在某些社区的警务室中,不大的空间却配备了电脑、电视、办公桌等等先进的设备,可惜的是这些设备都摆着,一周7天没有几天有人摸过。笔者考察了一些其他国家的社区警务人员的工作情况,真是与我们某些社区的工作差之甚远。表二是日本交番警察的一日工作情况,希望对我国犯这种错误的社区警务室和警务人员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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