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于什么是律师文化,建设什么样的律师文化,律师文化包含哪些内容,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如何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本人有以下几点思考:一,律师文化就是律师行业具有职业特质的共同认可、铸造、追求、维护的执业原则、执业理念、价值观念、职业理想,律师文化是一种行业精神,行业灵魂;律师文化不是律师事务所的旅游、娱乐、宴会、艺术创作等等。正如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所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最为核心的目的,就是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应重视律所的文化建设,形成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文化。律师事务所共同的执业原则、执业理念、职业道德追求,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灵魂,是律师事务所永续生存、健康发展、克服困难、开拓竞争的精神基础;也象一个人具有人品高下,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水平,也决定着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品质、品格、品味。三,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文化,对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具有主导作用,对律师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具有引导作用,对于律师及律所形象有很强的塑造作用。健康的律所文化,能使律师形成精神认同和精神归属感,对于律师个体具有凝聚作用,有利于律师形成敬业、合作、上进的品质,就如清新的空气对于人的身体,有利于律师心灵健康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恶俗和病态的律所文化,会戕害律师心灵,塑造病态的文化个体,影响律师发展。健康的律所文化,具有协调个体矛盾和个性冲突功能;恶俗病态的律所文化,则只能引起、激化个体矛盾和冲突。健康的律所文化,能够对抗律所整体或个体遭遇的困难和风险,对抗困难和风险,保护律所和律师;恶俗病态的律所文化,会使律所或个体遭遇困难和风险时,发生破坏力,导致整体或局部溃散。健康文化主导时,律师事务所其兴也快,一旦出现恶俗文化的主导,其颓更快,此例已不胜枚举。三,建设适应中国特色的先进的律师行业文化,应以党的律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为方向,着力铸造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价值观的律师文化,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是由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律师行业的使命决定的,是一种政治使命,也应是一种行业责任感。四,律师和律所文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律师执业理想建设,形成崇尚法律、追求正义、为国为民的理想和精神境界;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行业和律所正确的行业荣辱观;律师和律所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律师形象建设,形成光明磊落、耿直大方、言谈高雅、行止得当、明德知礼、仪容得体的职业形象。五,律师和律所文化建设不能搞空中楼阁,必须立足于律师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时代环境,考虑历史文化传统和外来文化影响,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立足现实来培养律师文化。古为今用时不能搞文化倒退,洋为中用时不能搞一味西化。律师文化建设不能进行空洞说教,应具有现实针对性,必须向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对律师业有不良影响的文化因素挑战,剔除“奴才文化”、“痞子文化”“山头主义”、“个人主义”、“投机主义”、“泛商业化”“以德替法,以人治取代法治”等落后或恶俗文化的影响。比如在关注社会,忧国为民的理想建设中结合“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对律师能产生影响的古代哲人的理想境界;以“言必行,行必果”,“童叟无欺”的诚信文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作为诚信建设的内容;在崇尚法律,仗义护法,维护正义的教育中吸收“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正义之声,剔除传统文化影响形成的奴才文化,“苟安”“和为贵”的不思进取,不讲抗争的平庸思想;结合古代中庸文化中的适度和分寸,作为律师言行得当、仪貌得体、不卑不亢的形象建设内容;以圣贤“舍生取义”,来抵制见利忘义、金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恶俗倾向。在平等自由和法治理念的培养上,则应更多的吸收西方法学家的法治思想精髓。六,律师文化建设应与相关行业尤其是司法机关的行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文化有机体,其中,律师文化只是一个组成部分,建设律师文化,离不开法治文化大环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