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文化的建构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民对
宪法的认识仍简单停留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上,对
宪法的认识还相当肤浅,可称得上的
宪法文化并不多。“人民主权”、“权力制约”、“ 人权保障”、“法治”、“
宪法至上”等这些有利于实施宪政的
宪法意识主要还是学者们的观念、思想或理论,主要流行于大学法学院的讲坛上,最多只能算是学者型的亚
宪法文化,尚未能广泛传播于社会普通大众之中而成为一种大众型的主流
宪法文化。可以说,这是造成我国宪法未能得到很好实施之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建构我国的
宪法文化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我们要加强
宪法观念的传播,推动
宪法文化的建构。
宪法文化主要是
宪法观念的普及化,
宪法观念的宣传和传播直接影响着
宪法文化的形成。当前我国必须注意加强宣传和传播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治、
宪法至上等
宪法观念。值得高兴的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制约”、“保障人权”、“依法治国”、“法治”等
宪法观念近几年来已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常性的讲话用语,不时出现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之中,有的已成为
宪法的明确规定,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坚持依法执政”等主张,也就是说官方型的亚
宪法文化已经开始初步形成,这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宪法文化的全面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