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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秩和:假律师生存的空间(3)

黄秩和:假律师生存的空间(3)


黄秩和


【全文】
  四、相关重要报道及摘要
  中国黑律师之祸(治假篇)
  本刊记者 章功
  全国第一例律师职务侵占巨额财产案,不久前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分别判处法律顾问苏启明、律师汪颖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被违法侵吞和处置的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的巨额资产已被部分追回。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人透露,律师法修改方案已经形成,修改稿即将提交国务院。一时间,关于律师的话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
  我国现有律师14万余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伴随着法律服务业的逐渐市场化,因经济利益驱动和监管存在漏洞,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黑律师”应运而生。黑律师者,其义有二。一曰:背着律师之名坑蒙拐骗的假律师;二曰:因利欲熏心而黑心黑肝的真律师。
  巧舌如簧,骗取代理费
  假律师,是指无执业资格或有执业资格而未在当地律师管理机构注册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他们往往用名片或自制的“律师工作证”蒙骗当事人,且绝大多数人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近几年,深圳的假律师已经堂而皇之地将业务开展到劳动管理站、法院和各派出法庭的大门前。他们大多衣着体面,一旦确定目标就会口若悬河地游说,骗取当事人的“代理”费用,随后便杳如黄鹤。
  陕西青年小李来到深圳打工,在一次加班中被机器轧掉左手。在办理工伤保险赔偿时,让逡巡在劳动站门外的一名姓陈的“律师”钻了空子。“陈律师”声称能够为小李赢得10万元以上的赔偿,所得赔偿一人一半,先付1万元前期工作费用。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四六分成的口头协议,小李从有限的积蓄中先支付了1500元。几天后,“陈律师”以立案需要为由,又找小李要了1000元钱。然而,小李再一次到厂里找老板讨要生活费时,发现“陈律师”竟然与老板称兄道弟。宝安区司法局后来查明,所谓“陈律师”根本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黑律师”。
  无业人员张某冒充天津市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接案两起骗财56000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其公诉至法院。后来一审法院认定了指控罪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0000元。该案成为天津市法院首次判处的“黑律师”案。
  2003年4月,张某冒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骗取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代理该公司起诉山西某建筑公司一案。张某从该公司经理李某处骗取立案费人民币22100元,但并未进行代理立案工作。2003年6月,张某谎称给处理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员购买服装,骗取李某人民币3590元。2004年1月,张某又谎称春节需给法院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送礼,又从李某处骗得人民币5000元。2003年6月间,张某又以代理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工程局合同纠纷为由,从该公司经理李某处骗取立案费用、财产保全费共计人民币2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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