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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理性应对卡弗蒂辱华事件

  三、辱华事件折射中西不同的新闻传播制式及其沟通的必要
  中央电视台近日播出了中国新闻主持人杨锐和美国专栏作家、国际法教授庞博达就卡弗蒂事件的对话节目。其中,庞博达关于美国新闻界自水门事件之后怀疑、调查和激烈评论的职业习惯的评价,揭示了中美两国新闻界职业行为的不同特点。在中国,新闻界通常按照“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原则进行新闻报道。因此,对卡弗蒂辱华事件的处理,实质上涉及到如何理解中美两国不同的新闻传播法制或制式问题。这是我们在处理西方媒体涉华“负面报道”时必须引起注意的。
  在美国乃至西方,主权在民观念认为政府虽然是人民的代理和公仆,但因为常常僭越人民权力而成为潜在的人民敌人。因此,宪法赋予人民对抗政府的许多手段,包括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公民、记者和新闻媒体的言论、出版自由地位非常高,国会和政府不能通过法律、命令加以限制和剥夺,政府、企业针对新闻媒体和媒体言论的侵权诉讼极少能够胜诉,一般公民针对新闻报道的侵权诉讼也很少能够轻易获胜。任何公民都可以创办新闻媒体,或通过新闻媒体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可以说,这种新闻传播法律理论导致了美国新闻媒体怀疑、挑剔、猎奇、尖刻、夸大其词或言辞激烈的职业习惯,如“人咬狗才是新闻”的名言所表明的那样,尽管它们的职业道德主张客观、公正、平衡。总之,美国新闻界的理念是,只有通过个体自由的、主观的、个性化的对抗式表达,才能形成客观、公正、平衡的结果。
  中国新闻传播法制与美国有很大差别。我们认为政府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政府应当为人民服务,人民应当支持和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在此前提下,人民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因此,新闻媒体应当是政府和人民共同的喉舌和助手,要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批评政府工作的报道要尽可能少。要多报道社会的光明和正确方面,少报道阴暗、错误的东西。政府、法院、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新闻媒体的不当批评可以起诉,而且胜诉的概率比较高。新闻媒体从事批评政府的报道,要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总之,中国新闻界的习惯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讲究社会相互间的信任和以善意度人。
  因此,或者可以这样说,美国新闻界以恶看待社会,去追求自己所谓的善;而中国新闻界则以善观察世界而促进社会整体的善。所以,中美新闻界对真实、客观、公正、中立、平衡的理解实质上有很大不同。
  但是,中国和西方几乎都承认人类社会存在一些普世价值观或者说真理。如果说作为结果的善是增进本国人民和全人类福利,则中美新闻界的隔阂在于追求结果善的手段截然不同而且不能相互谅解。而假使中美两国新闻界的结果善并不相同甚至相反,则两国新闻界之间便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事实上,对两国新闻界来说,共同语言始终是存在的。不过,在国际新闻传播方面,由于不同国家存在各自的利益,任何一方都不能拿自己的单方利益要求对方,而必须考虑到更高的共同利益:人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互利双赢。这就是全球化时代国际新闻传播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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