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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二)

第二章 公司法(二)


姜发根


【全文】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具有如下特征:
  1、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新修订的《公司法》也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改变了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规定。
  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东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除此之外,股东对公司和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上的偿还义务和责任,公司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3、设立手续和机构设置的简便性。有限公司设立,一般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并采准则主义立场,除经营特殊行业外,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司登记机关均给予注册登记。在机构设置上,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4、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其封闭性主要表现在:(1)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全部由股东认购,不能向社会发行股份来募集资本;(2)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不能在市场上流通转让;(3)无需向社会公布其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及经营状况。
  5、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公司资本的封闭性,股东转让出资又必须具有严格的条件,这一切都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同时,《公司法》又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其资本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限额,这体现了资合性。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采用准则主义,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审批的外,只要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在缴纳其出资额时,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其缴付,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一次性缴足。同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6、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不按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登记。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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