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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秩和:假律师生存的空间(1)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法定的诉讼权利,最多可以委托两个诉讼代理人,因此我们不能因假律师泛滥而剥夺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我们可以看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四种人,他们分别是:
  1、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律师从一般法律服务人员一下提升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使者”、“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者”。律师职业一下子就变得神圣了——忠效于国家,忠效于法律和社会正义,忠效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使命下,律师必将尽职尽忠,全身心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司法职业资格,因此说律师国家规定的司法职业者,具有司法职业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熟知法律和法理。因此律师是首选的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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