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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挪用公款购买彩票案件中的犯罪心理分析和对策

三起挪用公款购买彩票案件中的犯罪心理分析和对策


杨修庚


【全文】
  发行彩票是国家向社会募集资金的一种合法方式,购买彩票可以为社会体育、福利事业做贡献。近几年来,购买彩票的群众不断增多,甚至出现了不少职业彩民,他们积极购买彩票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益事业募集了大量资金。然而,彩票是巧妙运用人们希冀侥幸致富的心理,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特殊金融凭证。由于“彩迷”认识有误,心理失衡,因购买彩票而引发的犯罪案件也开始出现,博彩已成为诱发职务犯罪的一个新领域,应当给予高度重视。近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三起挪用公款购买彩票的犯罪案件,总涉案金额47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起涉案金额达397万余元,令人震惊。到底是什么的心理扭曲驱使这些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越陷越深,终于走上这条不归之路的呢?通过对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了解,我们尝试绘出这条危险的心理曲线。
  总体来看,他们的犯罪心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他们多年经手单位的公款,隐蔽性强,利用单位财务监管、现金支取上缺乏监督制约的漏洞,几次作案未被发现后,胆量越来越大;二是拆东墙补西墙,在最初的几次小额挪用公款购买的彩票没有重大奖后,越陷越深,“窟窿”也越来越大,最终无法弥补;三是把填补挪用犯罪的巨大“黑洞”的希望,寄托在“中大奖”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上,致使自己最终跌入犯罪深渊。
  仔细分析,可以看出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表现的几种扭曲的心理状态:
  一、贪婪
  三个犯罪嫌疑人都有着不错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按照常人的眼光看来,他们的人生轨迹是比较顺利的,他们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是对金钱的向往和渴求的贪婪心理把他们引导进入了这条通往深渊的歧途。他们买彩票的动机开始都是想挣些小钱花,但中了一次小奖之后就盲目乐观,总认为自己离一夜暴富只有一步之遥。从而逐步加大投注金额,直至再也填不了窟窿。这都是贪婪的私欲带来的恶果,也是当今社会人们的浮躁心理的一种极端反射。
  分析和对策:追求物质利益是一种本能,这是生物的生存战略。但物质的追求是不可能有尽头的,尤其是生活在当今这个消费主义的时代,很多人更是不能抗拒物质诱惑的吸引,为捞取各种利益不择手段,甚至走入歧途。所以,应该淡化生活中的物质欲望,学会用强大的精神力量来丰富生活,控制对物质无休止的追求。我们的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民众的引导,不能形成全社会拜物主义的洪流,这样的民族注定会导致精神田园的荒芜,而缺乏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
  对公职人员,应提倡高雅的生活情操,开展多彩的业余生活,参加积极的体育锻炼,坚持简单、快乐、健康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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