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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行为规则课程为什么重要?

  本书中的许多主题将融入于有关自我角色影响的讨论之中。虽然我希望你能够在课堂中将这类主题提出来,但,当然,在你们的执业中自我反映出自己的价值出来。现在开始!
  ……还有我的案例书“哲学”
  这是本书的第六版,1982年我开始撰写第一版。每一版的期间每周我会花一至两个小时来构思下一版。当你长期与案例书亲密接触,你就会对案例书是什么以及可以是怎样思考良多。
  本书的首要功能在于提供信息,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最小的编辑任务将允许我收集一些好的案例以及其他材料,整理它们,理顺其中的逻辑,增加缺漏的注释和问题,以及将结果放置于封底。瞧!一本案例书就成啦!
  当然,我们必须以这种方式开始,但没有更多可能性(甚至没有要求),我怀疑我会在这一方面持续如此之久。我会厌烦。幸运的是,当我仍然在为本书的主题而服务——教授这门课,更多的是可能!
  对于初学者而言,我们争取更为幽默一些,更为多样化一些,更为清楚一些,以及描写得更为动人一些。这项事业注定不可能有Hazilitt散文那般迷人,已不可能有Vonnegut小说的扣人心弦——假如我也已有实现这种目标的天才,在案件中我也将可能展现作品的不同脉络——但是案例书毕竟是一本书,而且应该尽可能有良好地个人化地,创造性地展现出来。
  因此,你可能发觉我对本书所贡献的语调和语态(甚至一些编撰材料的选择)不同于你通常在此类型所碰到的其他书籍。这使得本书成为我自己的。
  法律职业是一种故事叙述者和故事的文化。HarrisonTweed,纽约市律师协会主席,曾经这么写到:
  我对律师评价甚高。即使他们的所有缺陷,他们的优点之和胜过其他任何行业或职业之优点。与其他绝大多数人相比,他们更容易一起工作和玩乐,更好的战斗伙伴,以及更好的酒伴!
  这些话事实上被铭刻在律师协会总部的墙壁之上。作为一个年轻的律师,我想Tweed先生说出这么堂而皇之的话,如果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话,就是有些过头了。在我生命的那段时间里,我倾向于同意在乔治·伯纳德·肖的歌剧“医生的困境”中主角所说的“所有的职业都是共同反对外行人”。对于某些范围而言,我仍然发现Tweed是有些过分的,虽然没有像我刚开始时那般激情洋溢,而且肖是恰当的,尽管略为夸张。
  但是。但是Tweed有一个要点是对的,这个职业和它的成员都醉心于学习,还有它们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与任何一种文化一样,理解它需要浓厚底蕴。如果我们想要真实地理解律师,我们就需要了解社会中的律师的成千上万的小事而不能仅仅了解两三件大事。而这本书并非关于律师或法律机构的社会学研究,我已经试着将当前一些大事融入于材料之中,并且提供一些注释案例——真实的小故事——用一些特殊的主题力证诸多变化。我相信这些将使得律师实践的文化对你而言更为真实,并进而更有助于你理解所界定的规则。最后我邀请你阅读本书。哪些地方是迟钝的?哪些地方是不错的?如何使本书得以改进?你是否在某些地方已经遇到过你认为可以更好地凸现一些主题的故事(无论是真实的或者虚构的)?你可以通过几种方式联系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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