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式”法学教育模式项目可行性报告
左明
【全文】
“回归式”法学教育模式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略):
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略):
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回归式”法学教育模式
项目类型:市级教学改革项目
项目属性:新增项目,应用对策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一整套崭新、完善的法学本科教育体系。
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出台一整套科学、完整的教育教学模式范本。内容具体,措施详尽,具有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可验证性,可推广性。
各组成部分还可单独开发,深入展开,周密论证,形成成果。
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四年一届的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学习过程的设计和实践,尝试崭新的教育教学模式,使受教育者在全方位展示出按照教学计划和目标所培养和造就的各项素质。
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在毕业时,应当体现出与未采用此种模式培养的学生的比较优势。这是一种长期回报,终身受用的教育模式,时间越持久,效果越显著。
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共有10人直接参与本项目。依托于北京农学院政法系强大的政策和财务支持。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背景情况:
“一本讲义,一支粉笔。”这就是几十年如一日,因袭到今天的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一贯模式。目前,有人开始利用所谓的多媒体技术替代讲义和粉笔,那也只是“换汤不换药”。
该种模式的本质是:单向信息传递。俗称:“填鸭式教学法”。
其特征是:1、不交流。学生只能听或看,不能问,更不能说。2、低质量。传递的信息属于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不具创新价值。
其适用条件是:1、信息传输渠道闭塞、不畅。教师是知识的重要占有人和传授人。2、信息垄断,技术秘密。例如传统的师徒关系,“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3、真知灼见和理论创新未曾在其他场合公开,首次向世人展示。这其中,前两项已经失去了现实存在基础。第三项,多数普通教师尚不具有此种水平,少数高级教师虽有此种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例如,有的教授就很少给本科生上课),轻易不会在课堂上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