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英国多莉(Dolly)克隆羊诞生的消息一经公布,国际舆论一片哗然,因为既然能克隆出羊这种哺乳动物来,那么人类的智慧就有可能克隆出人来。克隆人的时代就要降临了吗?1998年欧盟随即通过了一项决议禁止克隆人类,中国政府于1997年3月年对克隆人提出“四不”的表态。 [②]2001年联合国通过了“禁止人的克隆生殖国际公约”。但2005年3月8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以84票赞成、34票反对、37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联大法律委员会通过的《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中国、英国等国家投了反对票。这不禁让人雾锁重重。克隆人的是是非非,众说纷纭。本文拟从克隆人与
宪法上的人之间关系的分析为基础,试图揭示克隆人技术的
宪法界限。
二、克隆人与
宪法上的人
“克隆”是“无性繁殖”或“无性生殖”的英文“clone”的音译。世界卫生组织1997年3月在一份关于克隆的非正式声明中将“克隆”定义为“遗传上同一的机体或细胞系的无性繁殖”。 [③]“克隆人”(Human Cloning)是指无性繁殖的人,也称人的无性生殖。 [④]其过程是,首先从女性身上取得卵子,从被克隆的人身上取得体细胞,以细针抽出卵子的细胞核,使其不再具有DNA,然后将卵子与被克隆的人的体细胞并置,并通过微量电流促使两者结合,如果一切顺利,新卵子进行分裂,形成胚胎,再将胚胎植入孕母的子宫,着床后发育成正常的胎儿。这实际上是一种无性繁殖,与人的传统生殖方式有根本性的差异。那么,克隆人是不是人?是不是现代
宪法上的人?
人是什么?这是一个人类探索了几千年也没有很好地回答的问题。神学、哲学、伦理学、生物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都曾试图作出自己的解答,作为研究基本人权的宪法学也不例外。
自第一部成文
宪法开始,“人”就成为
宪法的主体。世界上第一部成文
宪法的美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于1787年诞生,这部
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人的基本权利,但“人”(person)这一词却出现了22次之多,而且均是个人(个体)意义上的人。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更是以人的概念命名这一
宪法文件。在该宣言的第16条中宣称,“凡人权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
宪法”。之后的各国宪法文本中均将“人”作为核心的范畴,但是,无论哪一部
宪法都不曾给人下过一个定义。那么,
宪法上的“人”究竟是怎样的人呢?这需要追溯
宪法诞生之前的“人”的观念史。 [⑤]
在西方的历史上,“人”(person)这个词标志着非基督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的一条分界线。在希腊和拉丁文化中,“persona”这个词实际上是“面具”的意思。在基督教时代来临之前,无论是希腊语还是拉丁语,都没有一个词来表示“人”的概念,因为此前的文化中不存在个人的观念,没有认识到个人的绝对价值。是基督教发掘了这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概念——“人”。个人的独特和不可重复性是一个由基督教确认、主张和传播的原理。 [⑥]人的概念由此得到普及,也为启蒙运动提供了思想的溯源。启蒙运动高扬理性的旗帜,将人的自由和解放放大到整个欧洲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