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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监禁刑:文明社会的刑罚选择——以欧洲为视角的思考

非监禁刑:文明社会的刑罚选择——以欧洲为视角的思考


张旭;宋伟卫


【摘要】刑罚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与人类文明同步,文明程度越高,刑罚方法就越合乎人性。在人道的前提下,矫正罪犯是刑罚选择的目标之一。非监禁刑能够在欧洲普遍使用,就因为它既是一种比较人道的刑罚方法,又在矫正罪犯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我国在建立自己的非监禁刑体系时,既要借鉴欧洲非监禁刑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经验,又要从本国实情出发。在人道主义与矫正效果的前提下,对非监禁刑体系的设计不仅要体现时代性,还要注重实用性。
【关键词】非监禁刑;人道主义;犯罪矫正
【全文】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刑罚与人类文明同步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刑罚逐渐由残忍向人道进化;随着对刑罚效果认识的提高,人类积极探求更为合理的刑罚方法。作为人类近现代文明的发源地,欧洲范围内非监禁刑的兴起与发展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早。20世纪中期以后,非监禁刑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之一,开始成为欧洲各国刑罚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非监禁刑作为较人道与文明的刑事制裁方法,已经在欧洲主要国家得到普遍适用。欧洲主要国家已经实现了刑罚适用模式由监禁刑为主向非监禁刑为主的转换。
  一、欧洲非监禁刑兴起与发展的背景
  (一)刑罚人道主义的影响
  欧洲自文艺复兴开始,产生了以人为中心,要求关怀人、尊重人性和人的尊严的人道主义,即注重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强调其他一切价值的根源就在于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启蒙思想以后,人道主义成为资产阶级社会最重要的社会价值观念,并且逐步进化成为以人为中心和目的,关心人性、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现实生活和幸福、人的解放的学说。⑴人类社会的刑罚观念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发生了根本变化,刑罚的人道化、轻缓化也成为众多法学家所追求的目标。在刑罚领域里,人道主义表现为刑罚的宽容性,它强调犯罪人也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并且犯罪人的独立人格尊严不因犯罪人受到国家的刑罚制裁而丧失。受人道主义的影响,资产阶级古典学派针对中世纪的残酷刑罚提出了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贝卡里亚就指出:“立法者应当是温和的、宽大的和人道的。他们是一些明达的建筑师,使自己的大厦以自爱为基础平地而起,使普遍利益集中地体现个人利益。他们任何时候都不会被迫用片面的法律和混乱的措施将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割裂开来,以恐惧和猜疑为基础建立起公共幸福的虚伪形象。他们是深沉而敏感的哲学家,让作为自己兄弟的人们安宁地享受那一小份幸福;自在的第一动因所创立的无限体系,安排人们在宇宙的这一角落领略这种享受。”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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