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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权利之争——读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

  回到现代,为权利而斗争的道理也教育了人们,权利被侵损时,不能被无辜的受到冷淡对待,它需要我们去主动维护,这不仅仅是为了小我的利益,更是凭借个人行动来向不尊重他人或藐视他人权利的不法者宣战,以此慢慢形成社会健全的法理念。即使是为了一毛钱而奋争、类似秋菊一样的农村妇女的讨个说法,还有学者关于《物权法》、《收容遣送制度》等的振臂高呼,旁观者也不应嗤之以鼻,更不能为该行为增加反作用力予以阻碍。小事情不代表我们可以忽略,事物的质变正是由一点点的量变发展而来的。没有孙志刚的生命、没有北京五位学者的奋笔疾书,《收容遣送制度》就不会适时退去历史舞台,就无法推动法律的一步步发展。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来说,独具深刻寓意。法治国离不开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的培养,根本的是公民权利意识的发掘。权利主义的普及,正是在于日常一次次的维权过程中开展。
  通观全文,作者在思想的编排上使用的手段和方法非常灵活,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例证法、归谬法等交叉运用,从抽象思维到具体事件,从法的产生递进到权利的侵害,用罗马法隐约的历史脉络以及国民法感情的提及两条线路将全文贯穿起来,让读者在层层的逻辑推论中收获了精神食粮。为权利而斗争、法律产生的阵痛,《为权利而斗争》像一篇战斗的檄文,充满鼓动性,也带有暴力性,打破了法学思想研究的理性氛围。虽节奏有些偏激,“现存的一切都是值得毁灭的”的言论或多或少透露出作者“刀笔吏”的冷酷和严肃的思考。对于一个新生事物的孕育、一个先进思想的萌芽,“必须用你的汗水来换取你的面包,必须用开拓来享受生活与自由”的果敢和突破显得那么必不可少。如果将法律疆域的拓展和国家领域的完整比作一面旗帜,《为权利而斗争》则是耶林这个旗手吹向世人的号角,凛冽中裹着令人清醒和振奋的空气,时刻捍卫自己权利的旗帜在心跳中飘扬。
  一个在私权的低层领域中没有勇气进行公正斗争的民族,也将没有勇气在关涉到国家和国家的权力时进行斗争。当恣意妄为和无法无天的九头蛇希多拉神抬头时,每个人都有踏上一只脚的命令和义务。受法庇护的人都应该尽其所能为保护法的威力和威信作出贡献。对于我们法制尚待健全的中国来说,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如何去开展、构建,《为权利而斗争》也许会给我们一个答案…
  
【注释】作者简介:张金玲,女,(1986—),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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