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和谐证券市场的政治学思考
现实社会永远是混合体。一方面,和谐的证券市场应以市场为基础。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的经济,就如同一个人的身体一样,首先需要的是自我调理以恢复平衡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自由放任,听之任之,不要干涉,利己的润滑油会使齿轮奇迹般地正常运转,市场会解决一切问题,这虽有些言过其实,但的确道出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神奇力量。另一方面,如同一个人生病需要看医生一样,和谐的证券市场也需要政府的外部干预和调节。这是由市场的缺陷、政府的责任和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所要求的。
首先,公正、和谐的证券市场要以法律规则及其规制为基础,即要奠定证券市场的非市场的基础,建立起抽象和普适的行为规则的框架。政府需在证券市场方面去发挥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作用,以实现立法的普遍性和适用法律的一致性。这是和谐证券市场的根本性制度基础,也是政府在和谐证券市场中的首要责任。
其次,在我国新兴的、转轨的证券市场的发展中,证券市场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成熟到成熟,从证券市场的奠基到证券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其间情势复杂、任务艰巨、过程曲折,真正能高屋建瓴、审时度势和驾驭全局的,就非政府莫属了。因此,政府应在市场的培育、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履行其能动和主导的作用。
再次,在一个社会诚信相对缺失,社会资本相对不足,权力、金钱和人情危及公正的社会之中,一个良好的社会投资和融资环境的建立,存在着周期长、成本大、正外部性的特点。因此,在这些领域,政府替代市场就成为义不容辞的职责。
最后,和谐证券市场的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是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即市场的透明度问题。(吴晓求,2004)市场的透明度同资金渠道的多元化以及股权分裂问题一起构成中国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三大问题。其中,市场的透明度是资本市场的核心问题。在市场上,如果任虚假信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横行,就会使市场透明度问题得不到解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市场诚信环境恶劣,挫伤投资者的信心并使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扩大,金融安全的大堤溃决。这是非常危险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及其解决,具有正的外部性和搭便车的倾向,理应由政府加以解决。政府应抓住信息不对称这一证券市场的关键问题,通过公正行为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很好的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的信息监督和投资者交易中的信息整合行为,以营造一个公正合理的透明度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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