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
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一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方乐:可持续发展与法律价值的完善 载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论坛》2005年第一期
常纪文:《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属性问题》 载《中国环境报》2003年2月22日
姜明安:《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二期
田飞龙:《权力的公共性与“参与式民主社会”的形成》载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search.asp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
《中国21世纪议程》:3.12 进一步扩大公众和社会团体在 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中作用: (a)发展和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制度 ,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并将意见的采 纳情况及时与其通报; (b)建立和完善立法反馈系统,及 时对实践中反映出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提出的立 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区别情况,作出立法对策。
3.23扩大公众和社会团体在与可持 续发展有关法律实施中的作用: (a)-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扩大 质询制度在与可持续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作 用,切实保证为有法律理由的个人、团体和组织, 提供可靠的参与渠道,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 载http://www.un.org/chinese/events/wssd/chap1.htm
也许,限制行政权是行政法的任务,不应该在这里做出规定,只需强调公众参与对于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