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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保障法水平与经济自由和滞胀的关系

  但是,1985年后的经济特区改革开始真正揭开了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序幕。一些农民外出到沿海城市的工厂成为工人,他们的低工资、低福利保障是相对于原来的城市工人而言,但如果考虑到他们还拥有免费的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实际上企业和国家共同给与他们的劳动保障并不很低,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看,他们仍然是划算的。这就是为什么大量的农民源源不断地涌向沿海工厂。城乡的双重收益使农民受惠颇多。
  2000年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很多新闻媒体报道珠江三角洲开始出现“民工荒”,主要原因是该地区的工人工资10年内几乎没有增长。于是,出现了要求提高最低工资的呼声。各地也相继提高了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国家取消了农业税。2006年,由于生猪疫病和随之出现的供求失衡而导致猪肉以及其他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起初,国家发改委认为这或许有利于解决农业产品的长期倒挂问题,所以没有采取更多的干预。这些措施无疑提高了农民的收益。如果我们抛开城乡二元制的观点,以劳动者的角度看待农民利益的这种实际增长,就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劳动力价格整体出现了上涨,而且很可能超过了城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考虑到农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收益)。在北京,2007年的最低月工资是730元。保姆的工资现在涨到了1000元以上。而一个大学生的初次就业工资现在也不过2000元左右,有的只有几百元甚至没有底薪。在城市,居住在狭小住房的下岗失业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绝对比不上具有土地的农民,虽然相对而言前者具有比较优越的整体环境。
  同时,城市生活也改变了农民的心理,他们不再满足于来自烈日下汗水和辛苦一年才能获得的土地收益,而更希望在更为舒适的城市和工厂获得每月的固定收入。于是,青壮年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量耕地被撂荒了,农村出现空心化。从这个角度说,“民工荒”只是局部现象,而不单纯是由于工资低出现的普遍现象。除了工厂,农民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可以找到越来越多的工作,比如建筑装潢、长途贩运、批发零售、报刊发行、邮政速递、家庭服务、医疗护理、餐饮服务甚至炒股等等。这些工作有些比工厂劳动要轻松、舒适得多,而且收入更加多些。实际上,这与城市总体消费水平和生活成本的上涨是一致的。
  现在,出口回落和通货膨胀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的两个风险。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3月22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要把抑制物价的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调整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关系,防止务工收入过快上涨,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大力发展农业生产,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保持出口较快增长;着力稳定股市和楼市,促进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等等。这说明,我国城市劳动力工资水平的过快上涨已经导致经济的滞胀风险。此外,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就业也将带来消极影响。而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中小企业始终是经济的活力所在,是大量吸收劳动力灵活就业的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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