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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亡与生命

论死亡与生命


孙章禄


【全文】
  对于不朽来说,人是不平等的。必须区别小的不朽和大的不朽。小的不朽是指一个人在认识他的人的心中留下了回忆;大的不朽是指一个人在不认识的人的心中留下了回忆。        ——米兰·昆德拉《不朽》
  人之死亡似乎是命中注定的。自人一出生起,死亡就如同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随时会穿透你的头颅终结你的生命。死亡似乎是不可逃脱的厄运。它是人在尘世的必然归宿,是造物主对人类唯一的一次平等对待,也是人类的最终审判。
  在我看来,上帝是存在的!他不是象桌子、草木一样存在于物理世界中。上帝是精神世界的最强光,即使他确实投下了最黑的阴影。在原始人看来(如果真有的话),死亡首先意味着不能品尝人间百味,不能享受七情六欲,而且一般情况下人死亡时都是伴随着痛苦的。这种痛苦首先是物理性的,即有人遭到猛兽袭击后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这种叫喊能人其他人想象到自己身临其境并产生痛苦的感觉,因此他们便会出于自爱而衍生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对死亡的恐惧!自爱是人生之本能,是人之为人的最本质的体现。当人爱(这里作广义用,包括同情关心等方式和除己之外的所有对象)别人,即爱他(卢梭语)时,个体与个体之间便产生了沟通和协作的意向或欲望,而文明便应运而生了。当然,这种文明最初发源于两性之间,是在原始性本能的驱动下实现的。爱他首先表现在爱配偶和后代并逐渐将其示为己物,但只有与除此之外的人有了行动和语言上的交流后,文明才正式产生。
  在人的一生中,他能看到、听到非常多关于死亡的信息,甚至自己也经历过这种场景只是幸免逃脱了。死亡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更是加剧了人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人类开始探索如何才能获得永生。昔秦皇汉武都曾试图修炼服用仙丹来获取长生不死,很显然这条路行不通。与此同时,无论在东方抑或西方都出现了给人类带来精神寄托的组织或言说体。也就是说,躯体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人的精神和灵魂是永存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投胎转世从而获得永生。继而人的精神世界里出现了上帝或神这个概念,宗教(作广义用)则是作为阐释神的旨意的世俗机构、组织及与此相关的言说集合体。日积月累宗教的言说权利逐渐膨胀并掌握对世界的话语权,开始评价人存在的价值和制定生活交往的规则,当然不会忘了将其附上神意之类作为通行证。如在中国皇帝一般自称为天子,在俗世享有最高话语权,其言语皆是“奉天承运”;而在西方神意的言说权则掌握在教会手里。至于人类如何利用这种对死亡的恐惧来摄取话语权,如何建造整个言说体系,如何滥用话语权在此不论。也许有人会说,掌握话语权不一定能影响其他人的行为,其实这种观念幼稚且是错误的,他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象,实质上整个国家机器(包括暴力机关)建造和正常运作的正当性都来源于掌握话语权的人或组织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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