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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苏力

  中国法理学从哪里寻找自己存在的理由?当然只有完成了这个社会赋予的法学理论的使命,法理学才能理直气壮地生存下去!但是,怎样完成这个使命呢?很多学者的回答是,先从外国借鉴经验,看人家是怎么完成的。而苏力的回答则是,解决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问题,然后在这种逐步的积累过程中,逐步创建中国的法理学。谁更有道理?的确,无论是哪一方,都无法脱离在西方的背景下来谈论中国问题:因为我们必须借助的分析工具是西方的,因为中国部分地区已经很西化了。这一点也许是共识。但是,是将西方的分析工具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还是先把西方的工具学好再来考虑中国的问题,这一点就不是那么明确!苏力选择了前者,而很多学者选择了后者。
  我必须说,苏力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之所以是不归路,并不是因为这条路走不通,而是说他为自己选择了一条超出常人能力的一条路。这条路上,你必须完成别人所无法完成的任务,你必须占有西方的分析工具,你就必须翻译著作,否则你就等于只能仰仗于别人为你提供西方的理论资源,你就无法站在学术的前沿;你还必须关心中国的实际问题,努力用法学理论来解说这些现象。这就是苏力回国十多年来所作的两件事!!这是一个没有分工的“一条龙”工作!!
  苏力做得怎么样呢?这大可以见仁见智。但是,可以说苏力已经尽力了。作为中国法理学最为多产的学者,最为勤奋的学者,苏力也许把他的心血全部献给了中国法理学。但是,我们仍然感到很多工作还没有作,我们感到中国法理学还是没有形成自己富有解说力的体系,我们也许会感到略微的失望,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承认,也许这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完成的事业!这是整个中国法理学的事业!苏力的作用也许在于打开一个豁口,至于前面的攻城掠地只能有待于其他的人了。毕竟,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中国法理学事业则是无限的。
  

  说了这么多,许多人也许会认为我基于对苏力无限崇敬之情在为苏力辩解,其实不是的。也许在半年前,我会同意你的看法。但是,进京以来的思考阅读(尤其对波斯纳的阅读),使我可以能够以一种更为理性更为从容的心态来评价苏力!我的承认,我仍然认为苏力是中国最优秀的法理学家。但是,我认为,我们必须超越苏力,更确切地说是沿着他为我们开辟的道路继续向前。
  我们得承认,在中国这个转型时期,每一个法理学学者都会被超越,也必须被超越!但是,他们为中国法理学的存在所作出的贡献则是,不可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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