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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三)部分公司企业对痞霸组织的资助,为痞霸势力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痞霸势力要发展壮大自己就需要有经济上的来源与基础,他们除自己经营一些利润高、风险高的行业,如娱乐、餐饮业、服务业外,更主要的就是寻求某些公司企业的经济上的资助。而有些公司企业的老板,甚至基层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竟置起码的道德准则于不顾,出资豢养了一批刑满释放分子,地痞流氓无赖,为他们提供交通工具,配置通讯工具,甚至出资为他们购置枪械,利用他们充当自己的保镖,充当打手,催款讨债,夺取工程等。如某建筑材料公司为了夺取高额利益,高价聘请了某痞霸团伙的头子为本公司的副总经理,为其购买了豪华的楼房,配备了高级轿车,并每月拿出巨款作为活动经费。有了经济上的资助,痞霸分子也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这些公司争工程,垄断市场不遗余力。
  (四)腐败官员包庇、纵容犯罪,痞霸势力有了保护伞。痞霸势力为立足、发展,不择手段的拉拢、腐蚀党政司法干部,建立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千方百计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而政法队伍中的一些腐败分子,受利益驱动,与痞霸分子妥协勾结,沆瀣一气,甘愿充当他们违法罪犯的保护伞。他们不仅对痞霸分子的违反犯罪行为听之任之,而且经常出面为其“摆平事端”,当痞霸分子受到查处追究时,他们积极为其通风报信,使之逃之夭夭;当痞霸分子被拘留、逮捕后,他们又百般说情,为其开脱罪责,甚至包庇、窝藏痞霸犯罪嫌疑人,阻挠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兰山区虽然还没有查出为痞霸分子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但情况并不容乐观。有一位痞霸分子石某,兰山区法院审理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中曾有四次涉及该人参与犯罪,每次都在逃,但此人在某星级酒店举行婚宴时,却有多名政府官员,公、检、法干警参与,客观事实证明,某些腐败官员已充当了痞霸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由于有盘根错节的保护伞,痞霸势力日益猖獗,受害群众敢怒不敢言。
  (五)政法部门打击不力,使痞霸势力气焰嚣张。痞霸横行,为非作歹,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此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才能打击其嚣张气焰。然而司法实践中打击不力的现象却普遍存在。
  痞霸犯罪为多发性的团伙犯罪,其成员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但在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查处时,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痞霸团伙成员在逃的多,归案的只是极少数,而且事实查的不清、不细,往往使真正的主谋人逃脱法网,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审判实践中,法院量刑偏轻的问题严重,如某区法院2000年审结的54件寻衅滋事案件,涉案人数100人,其中判处一年以下刑期及缓刑的竟达77人。由于量刑偏轻,痞霸犯罪分子出狱后继续横行霸道,甚至变本加厉,蹲过监狱,坐过班房成为他们作恶的资本,有的痞霸分子竟不顾廉耻地说“我是劳改犯我怕谁”,气焰更为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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