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有待改善。高技术的转移和扩散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等都需要根据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大量的技术装备来改造传统产业,使产业技术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但大量引进外国技术装备在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高技术产品市场资源的流失。加快完善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显得十分急迫。
4、缺乏培养、鼓励知识产权创新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一方面是缺乏高技术产业所需的高技术人才,特别是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群体;另一方面高技术人才还大量流失。这种状况影响了我国高技术企业总体水平的提高,造成高技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以我为主原则,就是在充分考虑上述客观现实基础上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使我们的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除了上述三项基本原则外,在研究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时,我们还必须注意知识产权产业化与各地或者各个企业的具体实际相符合,千万不能盲目。
四、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的基本障碍
知识产权产业化不应是曲高和寡的“小独唱”,而应是气势恢宏的“大合唱”,是由政府、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等各方共同携手、精心演绎的“史诗巨篇”。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就必须同时考虑到政府、科技界、产业界以及金融界等各方面在其中的作用。到现在为止,我国在知识产权产业化过程中潜伏着种种障碍。这些障碍实际上也就是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度所面临的困难,也就是本课题之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
障碍1:观念或者意识淡漠
自改革开放以来,知识产权在我国企业发展、经济建设、对外贸易以及技术转让等方面所具有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脚步迈得越来越大,靠知识产权支撑着的企业越来越多。换句话说,也就是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比以前有了显著的提升。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各种类型的企业中设有知识产权部门的几乎为零;从80年代至现在,许多大型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都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且认识到其重要性。具而言之,就是人们已经认识到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独立为一个专门的部门,这是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法律专业性,因而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员有较高的要求,他们应该具有理工科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应该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直接负责知识产权部的工作。知识产权部的基本工作任务是通过科学的管理,鼓励和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利用和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为企业技术、知识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14]然而,人们对知识产权产业化问题的认识,则有待进一步提高。这种状况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剽窃、盗用或者模仿比自主开发好。尽管绝大多数的企业或者企业的管理者都知道剽窃、盗用或者模仿别人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是侵权行为,但是由于受近期利益的影响而且缺乏长远战略,所以,对自主开发的动力不足。现在,大家普遍感受到外国产品比本国产品好、外国商标比本国商标靓,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没有自己开发的优质产品,靠剽窃、盗用或者模仿别人的产品而制造出来的东西,无论如何没法与别人的正宗产品相媲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采取剽窃、盗用或者模仿别人的技术而生产出来的产品是走不出国门的;即使是混出了国门,在国外也会遭遇侵权官司,得不偿失。
第二,自主开发风险高、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因此,不愿进行自主开发。这种观点严重地影响了各方面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投资。政府没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研发投资、企业因担心投资收不回而不愿投资、金融机构没有信心投资,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难以研究出自主知识产权,更不用说知识产权产业化。隐藏其中的关键问题是人们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缺乏应有的信心。
如果这样的基本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知识产权产业化就有了必要的基础;否则,进行知识产权产业化将遇到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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