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 房绍坤、叶军:“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参见川岛武宜:《所有权法的理论》,岩波书店1987年版,第161页。 钱明星:“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钱明星:“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王伯琦:《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106页。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3页。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川岛武宜:《民法总则》,有斐阁1965年版,第145页。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崔建远:“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年第3期。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49页。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50页。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50页。 我妻荣:《日本物权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4页。 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3期。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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