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宪政:宪政与经济关系新解读
单飞跃;唐翔宇
【摘要】宪政合意与宪政支持是一项合法性集体经济行动所不可缺少的,经济宪政的核心在于设定政府经济行为的正当程序。经济宪政能够为社会经济行动提供一整套合宪性的经济命令。经济宪政是一个有别于宪政经济学、经济宪法学、宪政的经济分析的新命题与新体系。经济宪政致力于建构符合宪政要求的经济规则与市场规则。
【关键词】宪政;经济宪政
【全文】
经济宪政是政府采取经济行动时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是国家经济行动的“绝对命令”。经济宪政这一命题的提出在于表达这样一种制度情怀:政治需要宪政制约,经济同样需要宪政关怀。既然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已不再是纯粹私人行动的产物,那么在全社会所实施的必要经济行动,就应当缔结
宪法契约,取得
宪法授权。宪政合意与宪政支持是一项合法性集体经济行动所不可缺少的。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在经济领域中的活跃关系只有宪政才能做出合适的安排,政治与经济、国家与市场、政府与私人、公共与个体、自由与干预、民主与集中、中央与地方如此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宪政才能进行统领。经济宪政的形成有助于缓解这些紧张的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行动须纳入宪政架构,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尤其是国家参与的经济行动必须来自宪政上的安排,不能是国家的“自由”行动。经济宪政的核心在于设定政府经济行为的正当程序,防止政府利用公共权力侵犯市场机制与私人权利。
经济宪政是宪政的一个子系统,但其并非消极地俯首于宪政,而是为重建经济自由秩序而生成。经济宪政要保护市场经济的核心性要素——产权与竞争; 经济宪政的目的在于设定政府经济行为的正当程序,防止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对市场发难、对私人产权发难;经济宪政秉持这样一种理念: 只有正当性的政府经济权力才是合法的,而正当性的识别在于有无社会契约的授权;经济宪政要使宏观经济行为发生在民众与个体充分议价基础上,个体与自由不受未经自己同意的“强制”;经济宪政在于使一项经济制度的安排不仅具有经济效果,而且还必须具有宪政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是宪政支持的制度而非宪政反对的制度;经济宪政还在于防范具体经济合理性对法律正当程序的颠覆。
经济宪政的研究意义与价值体现在学科、制度、文化三个层面。(1)学科层面,经济宪政的研究有助于为经济法学提供正当性与合宪性解释,为经济宪法学提供宪政内涵与基础,并澄清经济宪法学与
宪法经济学的学科界限; ( 2 )制度层面,经济宪政有助于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实践,为我国宪法、经济法的立、改、废提供重要的智识资源,并直接指导经济法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的具体行动; ( 3)文化层面,经济宪政有助于改变单一的政治宪政理念,建构和扩充宪政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机制,最终推动包容政治与经济双重内涵的宪政文化秩序的整体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