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罗豪才、甘文、沈岿《中国行政法学》,载罗豪才、孙琬钟主编《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 分别为美国葛德奈(古德诺)的《比较行政法》,民友社转译浮田和民,1913年(该书还有谢晓石的译本《美法英德比较行政法》,南昌普益书局1931年;日本织田万的《德国行政法》,梁继栋译,广智书局1904年;法国裴德埒弥的《法国行政法》(上编),张其域、项方等译,商务印书馆1912年;陈体强的《英国行政法论》,商务印书馆1945年。此外,还有《和属印度行政法》,著译和出版情况不详。 例如,范扬的《行政法总论》在参考书目中,除了日本、德奥外,列举了法、英、美诸国不同文字的16部著作;马君硕的《中国行政法总论》也在参考书目中列举了包括戴西、古德诺、迪金森在内的5部普通法国家的著作。 陶天南的留学时间待考,一说是30年代。陈体强留学英国前曾撰写《英国行政法论》,此后他似乎再也没有研究行政法了,而以国际法学者著称。楼邦彦曾经讲授行政法,但主要的学术贡献也不在行政法。 范扬《行政法总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158页。书中作“抽象的行政行为”、“具体的行政行为”。 在法学教材编辑部行政法概要编写组编的《行政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4年)附录四“行政法参考资料”中,就能够看到民国时期的著作。应松年教授说,在他步入行政法学研究领域之前,就看过范扬的《行政法总论》等著作。姜明安教授称,马君硕的《中国行政法总论》是他读到的第一本行政法著作,也是他大学毕业后从事行政法研究的主要诱因。参见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编《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05页。在他的早期著作中,还引用了林纪东的《行政法提要》、马君硕的《中国行政法总论》、管欧的《行政法各论》、张映南的《行政法泛论》等几部民国时期的著作。参见姜明安《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一章“导论”。 参见何海波编著《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大事记(1978-200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22-24页,“第一部行政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 罗豪才主编的《行政法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在书后“主要参考书目”中列举了管欧、程仲模、陈鉴波、张家洋、马君硕等多本台湾学者的著作。 可能是受学者直接交流的影响,从1998年开始,《行政法学研究》文章引用台湾文献的比例陡然增高。参见附录5。 关于苏联法学的引进和中国人民大学在当中的角色,参见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2期。 它们是:司徒节尼金的《苏维埃行政法:总则》(1953年)、《苏维埃行政法:分则》(1955年),符拉索夫的《苏维埃行政法提纲》(1954年),以及《苏维埃行政法论文选译:第一辑》(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还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参考资料(第1辑)》(1956年)。这几本著作均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外,苏联行政法还有科托克的《苏联行政法概论》(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辑,萨大为译,人民出版社1951年),选译的克拉夫楚克 C.C.等撰写的苏联大百科全书《国家法行政法》(王庶译,法律出版社 1955年)。 从1952-1956年,中国翻译、出版了165种苏联法学教材。汤能松、王清云、张蕴华、阎亚林《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律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社1995年,转引自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2期。另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当时派到苏联留学的人员中,似乎没有专门学习行政法的。 相继出版的著作有:马诺辛等的《苏维埃行政法》(黄道秀译,群众出版社1983年),科兹洛夫等主编的《苏联国民经济管理的行政法原则》(中毅、林芳译,法律出版社1987年),瓦西林科夫主编的《苏维埃行政法总论》(姜明安、武树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以及任允正等翻译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法律出版社1987年)。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司法行政教研室还编印过李亚南译、贺善征校的《苏俄行政违法行为法典》,但未正式出版。 司徒节尼金《苏维埃行政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3年;马诺辛等的《苏维埃行政法》,黄道秀译,群众出版社1983年;瓦西林科夫主编《苏维埃行政法总论》,姜明安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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