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全球视野下的考量
胡国栋
【全文】
一、各国国有经济发展的起伏历程和基本经验
从全球范围看,国有经济在各国经济的占有比例,曾经历了从“二战”后的高峰,到二十世纪70/80年代以后的低谷;其指导思想,则经历了从“越公越好”到国有企业“卖光就好”的变化。这一过程鲜明表现在:
第一阶段:“二战”后,除了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有强大的国有经济成分之外,英国这一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有企业也占相当比重,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私有化运动前,英国国有经济曾占其经济比重的10%以上。
第二阶段:上世纪70/80年代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掀起私有化运动,特别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和东欧出现了私有化狂潮,由此,国企私有化改造的思潮教义也开始在各国泛滥。
第三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单纯追求国企私有化的思潮及运动近年来得到了修正,主要表现在:在国内,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理论界出现了对“新国企”现象的探讨;在国际上,OECD组织2005年发布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OECD组织是包括主要西方国家在内的发达国家俱乐部,该指引可以说是西方主流政策理论界对国有企业在各国经济中地位的一种“正视”,目前越来越多西方经济学者热衷于探讨 “公”、“ 私”经济间的良好互动(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从“越公越好”到“卖光就好”,再到理性探索“如何治理好”,这一波三折,反映了人们认识的逐渐深化,也使得人们在反复中逐渐摸索出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一般性规律:一是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做到国有产权有序顺畅流动;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新三会”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三是明确出资人职责,出资人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它部门不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出资人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但严格考核、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四是适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让其在该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在该退出的领域退出,有进有退,合理流动;五是公平对待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中的各类股东,使得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各类股东平等参与公司治理。近年来,我国在实践探索中遵循了上述规律,虽然国有企业数量减少了,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