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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体理性的有限性

论主体理性的有限性


岳金禄


【摘要】非永恒性存在的存续及其发展具有时间性、空间性与数量性,主体对客体即非永恒性存在的认识在时间上、空间上、数量上都是有限的;语言作为思想交流工具与认识载体也有局限性;因此,主体对客体即非永恒性存在的认识是有限的。
【关键词】主体;客体;认识;永恒;存在;理性;有限
【全文】
  引子 解词与析题
  “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客体”在“哲学上是指主体以外的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1]。 “主体”在“哲学上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2], 主体包括个人及由个人为基础所组成的组织。“事物”是“指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3],而不论该事物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西蒙语)。“存在”是指“不倚赖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世界,即物质”[4] ,物质是指“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5]。
  本文所说的“存在”与“物质”的含义是相同的,它们都包含人与事物;人与主体的含义相当,包括个人及由个人为基础所组成的组织;事物是由“事”与“物”两部分构成的,事是事情的简称,物是物体的简称。“事情”是指“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和所遇到的一切社会现象”[6],物体是指“由物质构成的、占有一定空间的个体”[7]。也就是说事与人的意识与活动有关,与社会[8]的含义大致相当;物与人的意识与活动无关,或者说物不倚赖于人的意识或活动而存在,与自然[9]的含义大体相同。存在的范围总的来说包涵人、事(情)、物(体)。客体的范围与存在的范围相同,也包涵人、事(情)、物(体)。
  存在分为永恒性存在与非永恒性存在。非永恒性存在是相对于永恒性存在而言的。永恒性存在是指主体无法证实其是否存在的存在[10],如上帝、天堂与地狱、佛、道、真主等;非永恒性存在一般归入信仰的行列,而不作为科学考察的对象。永恒性存在应该排除于主体的认识之外。永恒性存在只需要主体去信仰,而不需要去认识或证实或证伪。本文所指的客体就是非永恒性存在,具体包括人、事与物。
  理性是“指属于判断、推理等活动的(跟感性相对)”[11]。理性是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实践的角度而言的。认识是“指人的头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12]。实践是指“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13]。有限是与无限相对,是指“有一定限度”[14]。无限是指“没有穷尽”[15]。
  从上面众多语词的语义学的考证可知,本文的论题“主体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是指作为主体的人或组织的认识能力是有限度的,而不是无所不能的;主体是不能穷尽宇宙的真理或者说人类无法掌握终极真理。终极真理就如同一个蒙着神秘面纱的少女,由于人们无法掀开她的面纱,所以人们都不能目睹她的庐山真面目。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其他努力,接进洞察她的真面目[16]。
  本文为了论证该命题,将从客体即非永恒性存在所存续与发展的时间性、空间性及数量性特征的论述开始。
  本人认为非永恒性存在的存续及其发展具有三维性,即时间性、空间性与数量性;而主体对非永恒性存在即客体的认识在上述三个方面都是有限的。
  一、非永恒性存在之存续及其发展的时间性及主体的认识在时间上的有限性
  (一)非永恒性存在之存续及其发展的时间性
  非永恒性存在之存续及其发展的第一个规律或特征就是其时间性,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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