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各省缉获烟毒案件及人犯统计:
西北各省缉获烟毒品统计:
二、中华民国时期西北地方政府的禁政
1、北洋政府时期
1912年8月,陕西军政府大都督张凤翙发布《禁种烟苗条例》,宣告陕西禁烟的开始。9月,张又发布《令各属知照分派军队严行禁种鸦片文》、民政司发布《呈报选派委员分赴各属查禁烟苗文》。至此,陕西断禁进入实施阶段,以禁种为主。陕西军政府的禁烟举措,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旋即被军阀破禁 。北京《晨报》1920年3月7日发表西安特约通讯员筱青的文章《呜呼!陕西之烟禁》 ,生动叙述了这一时期陕西的禁政,文章谈到“陕西在前清就是产鸦片顶多的地方,后来虽极力的禁止,仍然没有禁绝。辛亥时乡民又乘间偷种,彼时当兵马倥偬之际,政府无暇顾及,后来南北大局略定,本省即派张某 禁烟,张某是个粗头,那时禁烟演了好多惨剧:用钢铡铡人自拟宋朝包拯,虽说没有禁绝,阳关大道就没有一株一茎了。陈氏逐陆 的时候,乡民又行偷种,俟经禁烟督办郭希仁同英员查勘枪毙了好些人,山谷之中虽不免留有余毒,而平川平地的确没有烟的踪迹了。……谁知陈刘 为军饷所迫,竟穷极智生大开烟禁……他的劝种告示内有云:‘督军省长专电呈请实行寓禁于征’……然而军饷却仍然欠着,政教各费还是莫有。去年又开禁一次……各县催烟税的委员真比驴还多,军队差役催税,乡民真是不胜其扰。……去年总统迭次下令禁烟,陈思这也是维持地盘的一法,于是又奉命惟谨。各县的催税委员马上又变成禁烟委员了,劝也是他,禁也是他,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冯玉祥1921年出任陕西督军,因饷项和粮秣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冯玉祥就征收“禁烟罚款”,以增加财政收入。 到1925年3月,冯玉祥任西北边防督办兼甘肃省督办,他针对察绥一带民间吸食鸦片盛行的情况,实行分期禁烟。对贩运者课以重税“寓禁于征”,同时开办禁烟所,使烟瘾者脱瘾戒绝;另外,还让农民种植粮食及经济作物,以减少罂粟的种植面积。这对社会风气的改良具有一定的作用。1927年初,冯玉祥再次占领陕甘后,连续数次发布禁烟电文,严令官兵切实戒烟。但由于禁烟命令和办法往往自相矛盾,因而成效不大。
新疆督军兼省长杨增新虽年年公布三条禁烟法令,也并未认真查禁,只是掩人耳目而已。于是,烟毒越禁越弛,越查越多。